各有关学部(院),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技创新推进江苏水利现代化,根据《江苏省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苏水规〔2020〕2号)有关要求,现就2021年省水利科技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重点方向
(一)重大技术攻关研究
支持范围:围绕“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目标,开展重要河湖和领域保护、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重点方向:
1. 我省淮河流域、太湖流域、长江流域以及沿海地区等4片系统治理,提升水利现代化能力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2. 南水北调东线江苏境内二期工程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关键技术研究。
3. 长江江苏段过江通道群系统影响研究。
(二)先进实用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广
支持范围:在规划与建设、防汛减灾与工程管理、水文水资源与水生态、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智慧水利建设等方面开展先进技术研究、引进吸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基础能力建设等。
重点方向:
1. 规划与建设领域,重点开展治淮治太治江重大项目关键技术研究。
2. 防汛减灾与工程管理领域,重点开展防洪特征水位优化、重点水利工程集群优化调度、水旱灾害防御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等研究。
3. 水文水资源与水生态领域,重点开展节水理论与技术、重要河湖富营养原因及对策、重点河湖生态修复、水生态空间规划布局等技术研究。
4. 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领域,重点开展大中型灌区用水精细化管理模式、农业节水、水土保持等技术研究。
5. 智慧水利建设领域,重点开展感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网信安全等技术应用,以及数据资源共享及软件服务平台建设等研究。
(三)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基地(项目)
重点方向:泵站智能调度运行、河湖生态修复技术集成、灌区现代化模式等方面技术推广示范。
(四)创新发展研究
支持范围和重点方向:重点开展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关发展战略、政策措施的制度创新研究,以及技术评价、标准制定和水利科普等方面的研究。
二、项目资助标准和实施年限
(一)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省级科技经费资助额度不高于200万元/项,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二)先进实用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广项目省级科技经费资助额度不高于60万元/项,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基地(项目)省级科技经费资助额度不高于40万元(30万元)/基地(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1年。
(四)创新发展研究省级科技经费资助额度不高于8万元/项,实施年限不超过1年。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1. 紧扣全省水利科技项目支持范围和重点方向,在充分论证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申报。
2. 所申报项目要有扎实的前期调研和研究准备工作,或已开展预研究,确定的研究内容和目标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要明确定性和定量考核指标。
3. 重大技术攻关项目需突出对全省水利发展重大科学技术问题、水利工程关键技术问题、水利工作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攻关。
4. 已在其他科技计划中立项的,原则上不受理。
(二)申报单位及负责人
1. 重大技术攻关与重点领域研究项目,申报单位主要为有较强科研能力的省级水利事业单位。先进实用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广、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基地(项目)及创新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单位主要为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各类项目鼓励与在苏高校、科研单位、企业联合申报,并优先支持。对先进实用技术研究应用推广项目,鼓励以有实力的企业为主申报。
2.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有保障科技项目正常开展的工作条件和经费管理能力,科技人员结构合理,有专项水利科技经费的地方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3.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必须具有完成项目任务的相应能力,应保证足够时间投入课题工作,原则上同期主持水利科技项目不得超过2项。
4. 有到期无故拖延、未按合同计划实施等项目的单位和负责人不得申报。对于合同执行不力且无整改措施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水利科技项目。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1.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网络方式,归口管理单位和项目申报单位通过江苏省水利科技信息管理系统 (http://218.94.6.90:8000/cloud/system/jsslkj , 初始密码:666666)进行申报、审核。其他渠道不予受理,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xmgl@njtech.edu.cn 。
2.网络申报的同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函、省水利科技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和申报汇总表,报送省水利厅。新申报示范基地(项目)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示范基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示范基地建设总体规划。
3.申报时间: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胡亮 58139210
省水利厅科技处 朱振荣 电话:025-86338127 地址:南京市上海路5号 邮编:210029
申报系统联系人:肖工 电话:18516104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