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报奖】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申报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 文章作者:成果评价科
  • 发布账号:cgpj
  • 发布时间: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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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部(院)、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84号)有关规定,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该奖项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江苏省教育教学与研究成果奖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和教育研究成果奖三类)评选表彰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校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可以根据研究类别申报相应奖项。

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完成人为江苏省内各高等学校(含内设机构)或其在职在岗人员。

二、评选条件

申报的研究成果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在理论上有建树,在学术上有创新,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

2.在解决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实际问题上有突破,为促进教学和科研发展提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提升培养质量、提高教学效果。

3.具有较强的理论前沿性、学术创造性和实践应用价值,对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促进科技进步、服务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问题发挥显著作用,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三、完成期限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项目完成时限为201611日至20171231日。

四、推荐及评选名额

实行限额推荐,我校作为具有博士授予权高校每校申报数量(不分项目类别)不超过15项,同时申报人限报1项。

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设一等奖20项、二等奖60项、三等奖120项。根据申报成果质量,允许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五、有关要求

(一)同一研究成果在同一评选年度内只能申请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不得兼报。已获其中任一类奖项的成果,不得再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其他类奖项。已获某一类一等奖以下奖项,如无重大创新成果,不得重复申报该类更高一级奖项。

(二)研究成果由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三)除高等学校推荐的研究成果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外,其他研究成果按申报人单位隶属关系(省管县为原所在省辖市)逐级审核,由各设区市择优后集中申报。研究成果上报前,应在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和高校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项目,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申报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

(四)报送材料要求

按有关规定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书》,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推荐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应当完整、真实。

报送前请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人)登录【新利18彩票 科研管理系统】-【成果获奖】-【奖励申报】,按照要求进行学校系统登记,同时上传《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项目汇总表》,并请学院审核。链接见http://210.28.203.170/business/login.jsp

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制(附件材料不得多于规定页数)并装订成一册,一式11份。

学校截止时间为53日,过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校科研部:詹妮娜,电话:58139271

省教育厅科技处:丁同玉,电话:83335683

附件: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高校科学技术研究)申报须知

1.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2.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3.2018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自然科学奖)定稿

4.2018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奖)定稿

提醒:所有推荐奖励推荐书和汇总表,必须以以下更新版本为主,老版本一概不予受理。

更新最终稿推荐书和汇总表如下:

2018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高校自然科学类)推荐项目汇总表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高校自然科学类推荐书

科学研究部

201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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