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部(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2018〕2号)文件要求,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和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学部(院)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下列4个奖种: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奖);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以下简称技术发明奖);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以下简称科学技术进步奖);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简称青年奖)。
(二)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分为下列3个奖种:
1.国家自然科学奖;
2.国家技术发明奖;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
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统一推荐。
2.专家推荐
3名以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联署推荐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由责任提名专家(原则为第一位推荐专家)通过本人电邮于2018年6月25日前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教育部将向推荐专家统一发送推荐号和校验码。
三、基本条件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第一完成单位应当是高等学校,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2.拟通过教育部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已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6.已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四、推荐程序
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的分类分别填写、公示、报送。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一)推荐书填写
1.推荐书是教育部评审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和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专家)按照《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完成人(被提名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把关。
2.通用项目请根据申报奖项类别按照附件中模板进行准备,于2018年6月8日起,单位推荐的可联系科研部根据学校分配的账号和登录口令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202.205.109.48/Cutech,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
3.专用项目推荐书可从评审信息系统下载模板,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推荐。
(二)公示
1.所有推荐项目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2.通用项目公示内容需按照附件中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截图须在报送材料前上传至评审信息系统。
3.专用项目按照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推荐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评审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日。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见附件),请于7月2日前填写完成后发送至邮箱zhannina@njtech.edu.cn。
专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请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直接报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二)纸质材料报送
1.系统提交推荐后,查看生成PDF文件和附件,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打印装订,并将纸质版推荐材料报送至科研部(行政楼#422室)。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日。
2.纸质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通用项目纸质推荐书3套(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推荐书11套(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2份(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妮娜,电话:58139271
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附件:附件
科学研究部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