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国科奖字(2019)38号文要求,现将我联合会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单位提名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提名数量不限。请注重提名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技术专家。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坚持优中选优,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项目应是已获我联合会特、一等奖项目。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人。
3.2018年度、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4.经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相关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除外)。
5.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三)提名程序
1.提名申请
单位提名前,通过电邮向我办提出申请,申请格式见附件2,电邮及附件标题为“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申请汇总表”。
我办收到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回复提名号和密码。
申请截至日期为2019年12月13日。
2.提名公示
申请提名项目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141页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单位按照《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加大自查核查力度。
申报项目收到提名号和密码后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单位按规定做好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一)提名项目申报
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申报单位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⑴提名函1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2);⑵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⑶申报单位需提交承诺书1份,按照《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142-144页的要求,逐项进行形式审查并承诺形审合格项目方可推荐。
(二)其他情况
1.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如参与过涉密项目的研究,需候选人所在单位或有权审批项目密级的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提名材料脱密审查证明,并加盖公章。该脱密审查证明随提名材料一并提交。
2.对于通用项目,如提名书项目名称与公布名填写不一致,提名单位应在提名函中说明。
3.申报单位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3),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名。
四、提名时间要求
(一)提名项目截止时间
为了保障网络提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我联合会提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中午12:00截止。
(二)提名项目材料报送时间
2020年2月6日报送到联合会奖励办。
五、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姜砚茹010-84885174 13910765190
段永鸿010-84885532 13811467718
胡 娟010-84885750 13621383114
电子邮箱:kjjL@vip.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4区16号楼730室
附件: 1.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
2.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申请汇总表
3.回避专家申请表
4.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