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有关要求,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奖项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在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并在创新人才培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等学校教师、科技工作者和相关单位。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设立有四个奖项:(一)自然科学奖;(二)技术发明奖;(三)科学技术进步奖;(四)青年科学奖。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1、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2、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3、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6、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7、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8、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提名申报步骤
1、准备申报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老师,请于2020年5月25日前告知科学研究部拟申报项目情况,以便统一布置推荐申报事项,并由科学研究部发放单位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
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
2、专家或组织提名的,提名前请责任专家或组织于2020年5月30日前通过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4),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组织)提名申请表-奖种-提名专家姓名(或组织名称)”。多名专家联合提名还需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教育部将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后发送提名号和校验码。
3、按照附件“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中各奖种的推荐书格式及填写说明,准备、填报提名材料。
4、通用项目可于2020年6月1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0年6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技司进行成果登记。参照提名书模板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
5、6月15日前,提交纸质推荐书(含附件)1份至科学研究部成果评价科,学校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校内评审,择优推荐申报,并把修改意见反馈给相关老师。
6、6月15日前,学校对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行提名。
7、6月28日前,通用项目完成推荐材料通过管理信息系统的提交工作,并将书面推荐书3套(含2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报至科学研究部(行政楼422室);
对于推荐国防专用的项目,需提交书面推荐书11套(含2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并报送电子版推荐书及附件光盘。
8、如有回避要求,填报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6,选填)。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妮娜,电话:025-58139271,电子邮件:zhannina@njtech.edu.cn
地点:江浦校区明正楼(行政楼)422室
其他详见附件通知。
科学研究部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