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单位及老师: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21﹞7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奖种及申报条件
(一)江苏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
1.基础类项目
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
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不超过5篇)应当公开发表两年(2019年1月1日)以上,其中国内期刊不少于1/3。
2.应用类项目
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2019年1月1日前开始应用),为江苏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鼓励支持聚焦重大产业科技创新需求,围绕我省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由科技型企业产出的的自主创新成果。
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不超过10件)全部为有效期内已授权。
3.同时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活动在江苏完成,第一完成单位为依法在江苏设立的法人单位,第一完成人人事关系在我省单位;
(2)2019-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本年度不能参与本年度被提名项目;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参加一项被提名项目;
(4)涉密项目(或部分内容涉密)不能申报;
(5)2019-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被提名;
(6)项目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和代表性论文论著均未曾在历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7)所有完成人均对项目由实质性贡献;
(8)若被提名项目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除满足条件(1)-(7)外,必须符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4.被提名项目在线填写《提名书》时,请同步填写江苏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相关信息。
(二)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
被提名人选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人人事关系在江苏单位,为从事基础研究的一线科学技术工作者,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治学作风。
2)在本专业域具有重大科学发现或发明,取得了重大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力,标志性研究成果为国内外同行公认,为江苏的科技或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3)在同一专业领域持续开展基础研究,近5年(2016年1月1日前至今)一直在江苏单位全职工作。
往年已获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不再提名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
4)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不超过8篇)应当公开发表两年(2019年1月1日)以上,其中国内期刊不少于1/3,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必须时被提名人选本人;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不超过10件)全部为有效期内已授权,被提名人选本人为发明人。
(三)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
被提名人选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人选人事关系在江苏单位,为从事原始创新、技术开发或成果转化或创新创业等科技创新活动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治学作风。
2)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要理论创新,为行业创新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或实现重要技术发明,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或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3年(2018年1月1日前至今)一直在江苏单位全职工作。
4)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不超过8篇)应当公开发表两年(2019年1月1日)以上,其中国内期刊不少于1/3,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必须时被提名人选本人;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不超过10件)全部为有效期内已授权,被提名人选本人为发明人。
(四)江苏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被提名人选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人选在双边或者多边国际科技合作中对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科技人员,但不包括创办企业的外籍人员和在苏外国组织的工作人员。
2)已与江苏省单位建立长期、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合作时间不少于2年(2019年1月1日前开始合作)。
3)应在专业领域或行业内有较高的影响和地位,科学研究中有重大发现并产生重大影响;在解决相关行业和领域技术难题中形成了具有原创性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的成果。
4)在与江苏省单位合作承担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与我省单位合作取得重要知识产权及其科技成果,为我省单位培养或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与我省单位合作进行技术转移等方面,为提升我省科教水平,增强江苏省企业创新能力做出重要贡献。
已获得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不再被提名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 申报方式
(一)单位提名方式:经省教育厅分配至我校名额: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指标1个、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指标1个,省科学技术项目奖8个。有意向申报者请于5月7日前,与科学研究院沟通。超额,则每个学院限报,我校择优提名申报。
(二)专家提名方式:无名额限制(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仅限单位提名除外)。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每人可以独立提名1项;
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3人可联合提名1项;
院士:可以独立提名1项完成人仅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项目。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年龄不受限制,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提名专家不超过70岁(195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任一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被提名人选。提名专家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所在奖种的评审活动。
3名专家联合提名时,与被提名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
三、 公示要求
省科学技术项目奖、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所有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或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
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完成人、完成单位、项目简介、主要知识产权目录、代表性论文论著目录、推广应用情况等。请项目组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公示内容发送至电子邮箱。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提名书》和附件组成,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各奖种全部实行网络提名(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网址:https://kjj.jssti.cn/)。
1.申报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供纸质提名书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主件+附件装订成册)。合作完成的提名项目,其他参与完成单位加盖公章的公示情况及结果函各1份。
2.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提供纸质提名书16份(原件2份,不含附件的复印件14份)。
五、 报送时间、地点
《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电子稿和申报材料(含附件)请于2021年5月1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被提名项目(人选)的纸质材料终稿(随交其他完成单位公示情况及结果函)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报送至科研院成果评价科,由学校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
联系方式:詹妮娜,025-58139271
联系地址:明正楼(行政楼)422室
电子邮箱:zhannina@njtech.edu.cn
具体以所附的科技厅正式通知为准,特别提醒:
1.对照省科技厅2020年的提名工作正式通知,黄色突出显示部分为2021年进一步明确、强调或新增内容的文字。
2.2021年新增科研诚信责任及廉政工作要求,涉及三方面: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
2)严格落实审核和提名责任
3)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
科学研究院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