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酿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规定,规范酿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提升业环境管理水平,我厅组织编制了《酿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7月26日前反馈我厅(电子版请一并反馈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hbt.jiangsu.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附件1:各有关单位名单.docx
附件2:酿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3:酿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联系人:南京大学 马思佳,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邮编:210046,联系电话:17805112665,电子邮箱:sjma@nju.edu.cn;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顾爱武,联系电话:025-86266162)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25日
提醒:
敬请我校有关老师积极参与,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请于2021年7月20日(周二)10:00前反馈至科学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詹妮娜,025-58139271,电子邮箱:zhannina@njtech.edu.cn。
地点:明正楼422室
科学研究院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