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部(院)、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该奖项提名工作现已启动,我校作为副理事长单位,最多可提名2项(原则上每个学院申报不超过1项),请做好相关奖项组织工作;并请有意向申报者于4月3日(周一)前与科学研究院沟通,对照条件和要求,做好准备。学校系统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21日(周五);必要时校内遴选提名。
有效提名的,请务必完成中国化工学会奖励评审系统www.ciesc.cn/award/apply/线上材料提交;同时,主持奖项纸质材料正式版(提名书和附件合订成册)一式两份(含学校存档一份)。
有关其他单位提名的,以对应单位提名通知为准;专家提名的,以官方通知为准。
校内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网址(主持奖项请于限项报奖模块填报):http://202.119.243.119/。二级单位初审通过后方为校内有效。
其他详见转发通知及附件。
校内联系方式:詹妮娜、管苏,025-58139271;明正楼420室
科学研究院
2022年1月16日
转发: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化工会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3日 来源:中国化工学会
各有关提名单位、专家: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我国化工领域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推动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根据《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技术发明奖,设一、二等奖;
(二)科技进步奖,设一、二、三等奖;
(三)基础研究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
特别重大技术发明、特别重大意义的项目,可以授予特等奖。
2023年各奖项设置数量参照《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规定(见附件1)。各奖项一等奖项目,可获得中国化工学会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的资格。
二、奖励对象及范围
(一)技术发明奖
奖励在化工领域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方法和物质等重大技术发明的集体和个人。
(二)科技进步奖
奖励在化工领域科技成果开发、转化、推广的工业化应用过程中,完成重大工程、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奖励范围包括技术开发类、新技术集成类、工程建设类、社会公益及软课题类等。
(三)基础研究成果奖
奖励在化工领域应用基础研究、中试、工业试验等阶段,在新工艺、新技术集成、新产品、新方法、新材料、新设备、新软件、应用基础研究等做出重要科技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三、提名方式
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实行第三方提名制度,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类渠道。每年度每个单位提名不超过1项;每位专家提名不超过1项。常务理事单位及以上,最多可提名2项。
(一)具备提名资格的单位包括:
1.中国化工学会专业委员会;
2.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学会;
3.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
(二)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
1.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中国化工学会会士。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网上材料提交:请于5月8日前登录中国化工学会奖励评审系统www.ciesc.cn/award/apply/在线填报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填写内容和要求请参照《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见附件2)。
2.纸质材料报送:接到形式审查通过通知后,请将主件《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书》1份(由提名单位或专家签署意见,盖章或签字);连同所需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中国化工学会。科技进步奖科普成果需另提供1套科普作品原件。
五、报送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5日,寄送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联系方式
任云峰:010-64438624,13810105416,renyf@ciesc.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B座7层中国化工学会709室任云峰(收)邮编:100029
附件:
1.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
2.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
中国化工学会
2023年1月12日
附件:附件1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pdf
附件:附件2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2023年度).docx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