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部(院)、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工程师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该奖项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我单位可直接推荐,原则上择优不限项,学校受理截止日期为8月17日(周四),请做好相关奖项组织工作。并请有意向申报者做好准备,认真填报。
校内“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网址为:http://202.119.243.119/;主持奖项正式版纸质材料学校存档一套。
校内联系方式:詹妮娜、管苏,025-58139271;明正楼420室
其他详见附件通知。
科学研究院
2023年5月5日
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工程师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各分支机构,各市、县工程师学会,各有关单位,各位会员:
根据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国科发奖〔2023〕11号)、江苏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江苏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苏科技规〔2018〕133号)和《江苏省工程师学会科学技术奖实施细则》,为弘扬创新文化和工匠精神,表彰奖励和宣传在江苏工程科技、工程管理、工程教育领域科学技术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先进的工程科技成果,增强科技工作者的成就感和荣誉感,我会将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工程师学会科学技术奖”。现将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一)“江苏省工程师学会科学技术奖”成果奖“江苏省工程师学会科学技术奖”成果奖按照成果的性质,分为基础类和应用类进行评审。成果奖基础类指在工程科技领域科学研究中取得的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科技创新能力能力有重要的作用。成果奖应用类指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产生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该奖项候选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申报项目应是在江苏省内开展工程科技领域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第一完成单位为依法在江苏设立的法人单位,第一完成人人事关系在江苏省内单位。2、同一人作为第一完成人本年度最多申报1项成果奖。同一家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本年度最多申报2项成果奖。3、提供第三方成果评价鉴定意见。4、涉密项目不得申报。5、成果奖应用类申报项目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6、完成单位、完成人各不得超过9个。7、已经申报本年度工程师奖的候选人不得作为前三位完成人申报本年度成果奖。
(二)“江苏省工程师学会科学技术奖”工程师奖“江苏省工程师学会科学技术奖”工程师奖分为卓越工程师奖和优秀青年工程师奖。卓越工程师奖要求候选人在本领域具有重大科学发现或发明,取得了重大的理论突破或重要的创新,解决了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成果和项目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力,为国内外同行公认,为江苏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优秀青年工程师奖要求候选人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在工程科技领域有重要的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推动了工程领域技术进步,解决了重要工程技术难题,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作出了创造性贡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该奖项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候选人人事关系在江苏省内单位,近三年在江苏单位全职工作。
2、候选人是在工程科技、工程管理、工程教育等领域中从事技术研究、技术创新、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活动中的科技工作者,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
3、已经申报本年度成果奖的前三位完成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工程师奖。
4、同一企业单位申报本年度卓越工程师奖和优秀青年工程师奖的名额最多各为1人。
(三)“江苏省工程师学会科学技术奖”学会贡献奖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科学技术奖”学会贡献奖分为优秀分支机构、优秀会员和优秀合作单位。
该奖项候选人(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优秀分支机构候选单位是本学会设立的分支机构(专委会、分会等),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工作档案齐全,会员人数有一定规模,按《江苏省工程师学会分支机构工作职责》要求开展工作。设立有分支机构品牌活动的优先考虑。
2、优秀会员候选人(单位)是本学会正式会员个人(单位),加入本会一年以上,按本学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和支持本学会各项工作,会员作用发挥突出。
3、优秀合作单位指已与本学会签订合作协议并开展工作,助力本学会发展。
二、推荐渠道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科学技术奖”设奖采用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的办法产生候选项目和候选人,推荐者及被推荐者应当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知情同意等情况作出承诺。
本学会接受以下单位和专家推荐:
(一)单位推荐
本学会理事会单位、会员单位,各分支机构、市县工程师学(协)会等,奖励工作委员会指定的其他单位。
市、县工程师学(协)会负责所在地相关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的汇总和推荐工作。市、县工程师学(协)会可在省工程师学会指导下制定推荐方案及相关细则。
各分支机构负责对本专业领域单位和个人申报材料的汇总和推荐工作。
(二)专家推荐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独立推荐。本学会理事可以两位联合推荐。历届获成果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历届卓越(杰出)工程师奖获得者可以两位联合推荐。推荐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被推荐项目的完成人或候选人。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和个人请认真填写对应奖项的《申报书》(见附件),并于8月31日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书和附件(纸质版以寄出时的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申报书和附件装订成册,原件一份,双面打印,竖向左侧装订;电子版申报书word文档及附件发至jsie2014@vip.sina.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晓蓉(手机、微信:13585107708)
蔡宗雅(手机、微信:15895996090)
叶春兰(手机、微信:18299389902)
郑思雪(手机、微信:13338602485)
Q Q:1485589911
邮 箱:jsie2014@vip.sina.com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东楼528室
附件:
1、江苏省工程师学会科学技术奖实施细则
2、“江苏省工程师学会科学技术奖”成果奖申报书
3、“江苏省工程师学会科学技术奖”工程师奖申报书
4、“江苏省工程师学会科学技术奖”学会贡献奖申报书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