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华苏东副教授参与拟申报2023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成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8月20日-26日,共7天。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拟提名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校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
联系电话:025-58139271,电子邮箱:cgpj@njtech.edu.cn
附件: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奖励提名公示内容
科学研究院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