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论文推选】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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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账号:管苏
  • 发布时间: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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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3]119 号)有关规定,我校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限推荐4篇,其中至少包含1 篇国内期刊论文(每个学院限报1人);因限额,超额则学校组织遴选,择优推荐;请做好相关推荐组织工作。并请有意向申报者做好准备,认真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推选成果论文为近 3 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 号(ISSN)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的中英文论文。

2.推选成果论文包括基础研究论文、应用研究论文和综述 性论文,优先推荐已转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工作总结、考察报告、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于推选范围。

3.推选论文的成果、版权应属于江苏省内的单位和个人, 第一作者和排序第一的通讯作者须在江苏工作(以论文发表时为准),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属地在江苏(论文以新利18彩票 为第一作者单位和排序第一的通讯作者单位均可参与我校推选,每篇文章限在一个单位参与推荐)。

4.凡内容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论文,或涉 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论文不得申报参选。

二、推选资格和名额分配

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设区市市委人才办、市科协、教育局、科技局为本次成果论文推选的推选单位,推选单位对申报论文进行初评,按照分配的名额(附件1)向省科协学会学术部推荐。推选单位每推选 4 篇论文须至少包含 1 篇国内期刊论文。

三、推选安排

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分类标准,结合我省学术研究现状及省级学会分布,将论文推选划分8 个学科集群 (附件 2)进行。论文推选实行推选单位初评、学科集群专业评审组复评、推选委员会终评制度。

四、材料报送

1.有意申报者请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3)和相关材料,提交纸质版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2份并在校内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登记,限项报奖模块,网址为:http://202.119.243.119/。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周四)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将组织组织相应专家进行初评,通过初评的论文注册登录论文推选系统(登录入口:http://kcjs.octabox.cn),在线填报提交推选材料,由学校审核后提交,推选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10 日至 10月10 日。

校内联系方式:管苏,詹妮娜025-58139271,18751973179,15996244216;明正楼420室,其他详见附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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