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部(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该奖项评选推荐工作启动;作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我校推荐指标15项(三大奖总数);请做好相关奖项组织工作。并请有意向申报者做好准备,认真填报,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周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类。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等可以根据类别推荐相应奖项。
二、有关要求
本奖项推荐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见附件1)执行。鼓励学校推荐青年科学家参评。
(一)同一研究成果(著作、论文、专利等)仅能申请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同一人仅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不得兼报。合作完成的研究成果,由主要完成单位组织推荐。第一完成单位须是省内高等学校,第一完成人须为省内高等学校(含内设机构)在职在岗人员,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二)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9人、二等奖不超过7人、三等奖不超过5 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
1.已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厅市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的;
2.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方面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尚未获得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批准的;
4.涉及国防、安全、保密的。
三、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格式)及填写说明》(见附件2)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并提供相关材料。推荐书及相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
请有意申报者在校内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登记,限项报奖模块,网址http://202.119.243.119/。(系统附件请上传推荐书-word版、附件、EXCEL版汇总表),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周一)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将组织相应专家进行初评,符合推荐条件的, 将在科学研究院网站进行公示。
通过学校遴选推荐的项目,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正式版推荐材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9份(学校留存一份),交至明正楼420室,学校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逾期不予受理。
校内联系方式:詹妮娜、管苏025-58139271
地址:江浦校区明正楼420室
其他事宜详见附件通知。
附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
2.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格式)及填写说明
3.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科学研究院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