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论文推选】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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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账号:管苏
  • 发布时间: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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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4]41)有关规定,我校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限推荐4篇,其中至少包含 1 篇国内期刊论文(每个学院限报1人);因限额,超额则学校组织遴选,择优推荐;请做好相关推荐组织工作。并请有意向申报者做好准备,认真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条件

1.参选论文须为近3年内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的中英文论文(正式出版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参选论文包括研究性论文和综述性论文,优先推荐已转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观点、评论、快报、总结、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于推选范围。

3.参选论文的成果、版权应属于江苏省内的单位和个人,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属地在江苏,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须在江苏工作或学习。

4.参选论文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争议,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保密规定及产业政策要求。

5.已入选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遴选计划以及获省级(含)以上优秀论文认定的不再参与推选。

二、推选资格和名额分配

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设区市市委人才办、市科协、教育局、 科技局为本次成果论文推选的推选单位,推选单位对申报论文进行初评,按照分配的名额(附件 1)向省科协学会学术部推荐。推选单位每推选 4 篇论文须至少包含 1 篇国内期刊论文。

三、推选安排

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分类标准, 结合我省学术研究现状及省级学会分布,将论文推选划分 8 个学科集群(附件 2)进行。论文推选实行推选单位初评、学科集群专业评审组复评、推选委员会终评制度。

四、材料报送

1.有意申报者请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 3)和相关材料,并在校内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登记,限项报奖模块,网址为:http://202.119.243.119/。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329日(周)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将组织组织相应专家进行初评,通过初评的论文注册登录论文推选系统(登录入口:http://kcjs.octabox.cn),在线填报提交推选材料,由学校审核后提交,推选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4年3月20日至4月15日,提交纸质版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2份。

校内联系方式:管苏,詹妮娜:025-58139271,18751973179,15996244216;明正楼420室,其他详见附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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