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江苏省科技厅发布了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 (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相关通知,现就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
1.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
2.省实验室建设与运行
3.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4.省工程技术联合实验室建设试点
5.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申报条件:申请平台牵头建设单位应为在相关学科或领域实力较强的独立法人的科技服务机构或高校院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新增总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省拨经费资助将依据项目新增总投入,择优给予分档支持。
(二)创新政策落实
1.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申报条件:申请的新型研发机构须在2016年8月16日之后在我省注册,以技术研发服务、技术转移孵化等为主导业务,投资规模较大,并已实质性运行。与国内科教单位共建的,应为有望培育承担国家重大科技平台和重大科技专项的专业性、开放性机构。省拨资助经费将依据机构的建设规模、引入核心技术和核心研发团队的创新水平等,择优给予分档支持(最高不超过1亿元)。
2.新型研发机构奖补
申报条件:申请的新型研发机构应为独立法人,参加国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以研发服务为核心功能,不直接从事市场化的产品生产和销售;机构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苏北五市的机构不少于200万元),其中研发等科技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0%(主营业务收入不包含财政拨付的建设经费)且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收入占科技服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0%,为单一关联单位(有股权关系)的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超过30%。相关材料及数据等以具有资质的省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中介机构出具的《新型研发机构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所涉及的科技服务收入需在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进行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3.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奖补
(三)其他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科技部部署的重大任务项目,以及地方明确列入国家重大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建设方案的重大载体建设项目和“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明确的重大建设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和安排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重大科研设施、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工程技术联合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八份,其他项目一式六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除另附材料外,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系统提交最终版一致。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核表》,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本年度立项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3.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17:30,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4.请各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于2022年3月4日17:00前提交至明正楼(行政楼)417,电子版发送至njtechptgl@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思成
电话:025-58139272
邮箱:njtechpt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