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江苏省科技厅发布了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 (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相关通知,现就创新能力建设计划中关于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
1.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
重点围绕极端环境、材料科学等领域预研筹建重大科研设施,积极创建国家重大科研设施(平台),支撑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或区域性创新高地建设。
实施方式:择优支持,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2.省实验室建设与运行
以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目标,支持省实验室围绕国家和区域重大需求,凝练战略任务,开展自主科研,突破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探索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
实施方式:根据地方对省实验室自主科研的投入情况、实验室理事会审定的重大任务完成情况等给予一定支持。
3.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聚焦江苏省重点打造的优势产业链和重大技术需求,以市场为导向,重点围绕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布局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培育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支撑江苏省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实施方式:按照《江苏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2020年版)》要求,提出建设方案,择优推荐申报。此外,将根据各地依托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定向实施的科研项目投入情况,给予一定引导支持。
4.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重点围绕应用力学、开源软件、脑机融合、药物转化等领域,布局建设跨学科交叉、跨领域融合、多主体协同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突出对江苏省产业提升提供共性技术支撑,为各类科研活动提供高水平的科技服务。
申报条件:申请平台牵头建设单位应为在相关学科或领域实力较强的独立法人科技服务机构、高校院所或医院。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新增总投入不低于2000万元,省拨经费资助将依据项目新增总投入,择优给予分档支持。申请药物转化服务平台建设的医院需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质。
(二)创新政策落实
1.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落实科技创新“40条”政策,重点支持省内外知名高校院所以及与江苏省签订战略协议的央企集团等战略科技力量与地方共建,以知名专家及其团队为核心,研发领域符合国家重大科技部署和江苏省发展需求,具备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能力的新型研发机构。优先支持符合条件、且被评为我省顶尖双创人才团队参与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项目。
申报条件:申请的新型研发机构须在2016年8月16日之后在江苏省注册,以技术研发服务、技术转移孵化等为主导业务,投资规模较大(新增总投入不低于1亿元),并已实质性运行。与国内科教单位共建的,应为有望培育承担国家重大科技平台和重大科技专项的专业性、开放性机构。省拨资助经费将依据机构的建设规模、引入核心技术和核心研发团队的创新水平等,择优给予分档支持(最高不超过1亿元)。
2.新型研发机构奖补
落实科技创新“40条”政策,重点支持具备独立法人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对其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给予不超过2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已享受其他各级财政研发费用补助的机构原则上不重复奖补。
申报条件:申请的新型研发机构应为独立法人,参加国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以研发服务为核心功能,不直接从事市场化的产品生产和销售;机构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苏北五市的机构不少于200万元),其中研发等科技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0%(主营业务收入不包含财政拨付的建设经费)且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收入占科技服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0%,为单一关联单位(有股权关系)的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超过30%;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中委托外部研发费用占比不超过60%。相关材料及数据等以具有资质的审计中介机构出具的《新型研发机构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所涉及的科技服务收入需在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进行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二、项目申报要求和安排
有申报意向的学院请提前与科研院联系沟通后再行申报。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重大科研设施、省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八份,新型研发机构奖补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另须提供审计报告及其附表原件一份、复印件六份)。除另附材料外,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系统提交最终版一致。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核表》,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站(网址:http://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核表》,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本年度立项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3.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日17:3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4.请各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于2022年12月20日17:00前提交至明正楼(行政楼)417,电子版发送至njtechptgl@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思成
电话:025-58139272
邮箱:njtechpt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