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战略安排,全面开启新时代南京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在全省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探索实践“江苏样本”中贡献“南京方案”,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开展《南京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探索实践研究》重大课题研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内容
(一)课题名称
南京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探索实践研究
(二)主要研究内容
本课题重点研究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在开展相关专题研究的基础上,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对南京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提出主要瓶颈、关键问题,研判南京现代化建设的阶段特征以及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2、在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框架下,结合市“十三五”规划评估,在我市新区、城区、郊区、园区等不同类别中选取若干典型,梳理和总结我市不同区域、不同领域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和创造性探索现代化道路的成功案例和实践经验。
3、梳理和总结国内外先进城市推进现代化建设的经验做法、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以及未来趋势,并结合南京城市特征,提出对南京的启示和建议。
4、深入对照党的十九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阶段性要求,聚焦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城市首位度,充分衔接省基本实现现代化评价体系的调整完善,研究提出总体目标和路径方向,分阶段提出南京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
5、按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就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试点工作提出重点任务与关键举措。
(三)经费预算
45万元,包含可能发生的出差费用及专家评审费用。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新型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鼓励联合申请、合作开展研究。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能力和专业研究的实际工作经验,组建课题组并明确课题负责人,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并能够保证课题研究成果按期实现延伸转化或以政务信息等方式开发利用。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3、课题组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四、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2018年4月24日—2018年5月2日。
(二)资料报送
课题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认真如实填写《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一式5份。申请书文本须于2018年5月2日(星期三)11点前送达行政楼433,电子稿提交至科研管理系统。
(三)课题遴选
委托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从研究方案的科学性、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以及课题组的团队实力、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择优遴选,于2018年5月10日前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四)完成时限
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委托单位签订项目协议书,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承担单位应于2018年8月底完成初步报告,提交委托单位组织中期评议审查。根据评议审查结果,承担单位对研究报告作进一步深化研究,并于2018年12月底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委托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
联系人:赵宁、王宇翔;联系电话:58139221
附件:课题申报书
科学研究部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