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批准,2018年度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江苏省内的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智库,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
三、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以重大项目为抓手,整合学术资源和人才力量,集中研究江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共发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江苏发展重大战略研究、江苏特色地域历史文化与冷门绝学研究三个系列16个选题。计划立项总数为10-15个。每个招标选题(除选题16)原则上确定1项中标课题,如选题存在申报数量不足或质量不高的情况,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予以流标。资助强度一般为每项20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2.投标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公认的学术成就,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3.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含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因成果鉴定不合格而被中止、撤项(自清理、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申报。
4.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六、投标课题要求
1.选题1-15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研究选题(附后)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选题16为方向性选题,投标者应根据该选题方向自拟题目。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
3.投标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4.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5.完成时间原则上为3-4年。
6.预期研究成果原则上应为专著或调研报告,以及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应用类项目成果的核心观点必须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项目成果刊发2期《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并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的,可申请免于鉴定。
七、具体事项安排
1.申报材料:(1)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一式7份,纸质版本送至行政楼433办公室;(2)每项《投标书》的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及投标材料汇总电子清单1份(请按照样表格式用EXCEL文件格式制作),电子版本提交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
2.申报日期:2018年10月19日-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3.相关程序:省社科规划办对《投标书》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建议中标课题。建议中标课题报经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审批后,下达立项通知书。
联系人:赵宁、王宇翔;联系电话:58139221。
附件:1、研究选题
2、投标书
3、汇总表
科学研究部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