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基本要求,没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往年申请书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同时申报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
3.不采用2019年12月新修订《申请书》和《活页》的;未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填写的;《活页》中直接或间接明显透露申请人相关背景材料的,以及《活页》第一页未附上《通讯评审意见表》的(请按《活页》脚注的要求做好形式审查)。
4.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在2020年2月15日前未办理结项的,或未向全国社科工作办提交结项材料的。(结项情况可向全国社科工作办成果管理处咨询010—83083055)。
5.申请人近五年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曾被作撤项、终止处理,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我办通报批评的。
6.未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申报系统”(2018年版)规范报送数据的,或“申报数据”与《申请书》“数据表”内容不一致的。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项目申报人于4月26日下午15:00前将如下列材料提交至行政楼433。报送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7份,活页7份,打印要求统一用A3,120克白卡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特别注意:申请书中责任单位审核日期改为:4月26日(或之前时间);省规划办审核日期统一改为4月30日。
(2)电子材料:电子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活页》(WORD文件格式),电子版本的命名要求:学科+申报人+题目+申请书/活页.doc的方式。电子版本提交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4.26国家社科基金最终版本。
(3)申报人于4月25日前提交一份申请书至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用《申报管理系统》录入的“申报数据”,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26日下午15:00前提交申报数据。《申请书》中“数据表”内容必须按要求规范、完整地录入申报系统,特别是身份证件信息要完整准确;项目参加者、推荐人、课题论证不录入。
三、对考古学和统计学试行网络评审
今年拟对考古学和统计学两个学科试行网络申报评审。凡申报考古学和统计学学科的申请人,除按照往年惯例准备纸质材料外,还需要登陆我办网站主页(http://www.npopss-cn.gov.cn/)的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咨询电话:400-800-1636)填报相关材料。请申请人于5月6日18时前登陆平台填报。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维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请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接收、整理和资格审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提高效率,保证质量,不出差错,尤其要认真核对录入数据(如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成果形式、预期结项时间等)。
3.申报跨学科课题要按“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学科归类。《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中文名称,《数据表》中“学科分类”填写该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中文名称和英文代码,并录入英文二级学科代码。请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代码表》准确录入二级学科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