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经学校组织评审、省教育厅审定,已在教育厅网站公示。现根据教育厅通知要求,完成各项目任务书签订工作: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各高校应依据《项目申请书》,尽快与项目负责人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中计划完成的最终成果不得低于省教育厅规定的最低结项要求。《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2),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二、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研究的跟踪管理,指导和督促项目负责人遵守学术规范,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力争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各项目负责人于10月23日前将纸质版本2份提交至行政楼433办公室,并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完善项目信息并提交任务书电子版本。
联系人:赵宁;联系电话:58139221.
附件: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科学研究部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