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截止10月11日下午16:00)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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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账号:赵宁
  • 发布时间: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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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从2021719日起,启动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1011日下午16:00。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部实行网络申报。各设区市、各高校按申报限额数确定本市(本校)申报对象,指导、督促他们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提交项目申请书活页等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

二、申报数量

1、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限额申报。各市申报限额数如下:南京市,280项;无锡市,250项;徐州市,200项;常州市,250项;苏州市,280项;南通市,280项;连云港市,200项;淮安市,200项;盐城市,200项;扬州市,250项;镇江市,200项;泰州市,200项;宿迁市,200项。各本科院校:15项,师范院校可适当放宽指标;各高职院校:10项。

上述申报限额数包括“初中教育专项”、“青年教师专项”(198111日及以后出生者申报)、“乡村教师专项”。各设区市、各高校上报名额中,“青年教师专项”不得少于30%,“乡村教师专项”不得少于10%

2、与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合作管理的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性课题”、“体卫艺专项”、“学生资助专项”、“考试专项”、“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必须与专项主题高度相关。“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性课题”实行双主持人制度,主持人须在不同领域(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进行协同创新研究,且第一主持人来自基础教育领域,由第一主持人所在设区市归口申报。“江苏省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专项”每个特色项目研究所原则上限报1,“苏教名家专项”主持人只限“苏教名家”培养对象,并请在申报汇总表中注明。以上所有专项不列入申报限额数,各委托单位的专项课题由省里统一管理。以省规划办为主,各委托单位和各设区市、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参与日常的课题管理工作。

三、申报选题

“重大课题”与“研究领域”(详见附件12),各委托专项课题指南与申报分配指标(详见附件3)。其中:20个重大课题名称不得改动,研究内容设计必须紧紧围绕所列出的“研究要点”展开;“重点研究方向”所列出的只是“方向”,不是具体的课题名称,在每个“方向”下申报者可自主选题。

四、申报程序

各中小学幼儿园按“学校→县(市、区)教科室→设区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程序申报;各高等学校(高职院校)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汇总本校申报材料后,直接报送我办。

请各市、各高校认真组织好课题申报工作,尤其要在申报质量上下功夫,切实提高课题设计水平。

联系人;吴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58139221。



科学研究院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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