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加快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更好地推动创新名城建设,市科技局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研究形成了《2021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2021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省、市政府管理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鼓励项目申报单位与有关方面联合,共同组成研究团队。与协作单位共同申报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当与协作单位签订共同申报合作协议,协议书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2.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课题组成员稳定。
3.申报项目应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未列明具体调研对象、样本选择依据、案例资料获取途径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4.优先支持有明确数据来源、研究样本、调研对象,且承担过政府重大调研项目的研究团队;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5.项目研究成果须以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等形式提供。申报单位应同意其获立项支持的软科学研究成果由市科技局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重点项目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市科技局享有。
三、申报组织
1.申报数量。重点项目每个课题方向同一申报单位限报1项,同一申请人限报1个课题。课题名称详见《指南》第一部分,研究内容应包括研究背景、现状分析、发展思路和对策建议四个部分,其中:发展思路与对策建议需重点阐述,具有为政府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的应用价值与可操作性。
一般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指南》所给出的重点领域、方向,可结合工作实际和决策需要,从不同角度自行确定选题。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每个研究方向只能申报1项。
承担往年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尚未结题及连续3年获得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2.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申报单位软科学研究归口管理部门应做好审核把关工作,按照申报条件,认真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未经申报单位软科学研究归口管理部门同意的项目申报,视为无效。
3.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严格落实科研诚信相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在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和数据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4.申报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时效性,研究工作须在项目下达8个月内完成。
四、填报要求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填报方式,请登录南京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njkj.gov.cn),点击“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申报单位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登录系统查看项目申报情况。
2.《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填写内容不得出现申报单位、参加单位的名称和项目组成员的姓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内容与标识;第二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不得夸大、虚报。第一部分之五“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必须使用框图,仅文字表述无效,上传附件只限于图像文件(*.JPG格式),且文件不大于400KB。第二部分之六“证明材料目录”一栏,只需填写报送材料时所能够提交的纸质文本材料的目录,例如:①合作协议书;②XXX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名称)等等。但与证明材料目录相符合的纸质文本材料(一份)需另行提交。
3.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后,请适时登录查看申报书形式审查结果。如未通过,应根据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反馈的修改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若审查通过,可自动生成并打印正式申报书面材料(请使用word软件打开文件)。申报项目经确认立项后,将通知所在单位软科学项目主管部门,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申报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平装。
2.本次项目申报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9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吴老师、赵老师;58139221.
附件:2021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科学研究院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