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截至2022年10月28日16:00)关于申报2022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专项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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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账号:罗婷婷
  • 发布时间: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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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江苏人才理论创新和实务研究,促进人才事业繁荣发展,省委人才办、省社科联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坚持以人才高质量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为主要方向,着力研究“十四五”时期江苏加快推进人才发展现代化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一批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推动人才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二、课题申报

1.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必须是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有实践经验的人才工作者,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学者。课题组成员中须有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优先支持人才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协同、持续开展相关研究,采用“双负责人制”的,至少有一名负责人是人才工作者。

2. 选题确定:根据《2022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列举的研究方向,申报人可结合自身研究专长,进一步细化研究内容,确定具体研究题目。选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

3.申报程序:申报人于10月28日16:00前登陆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jsskl-xxgl.cn/project/login)进行申报,同步将《申报书》电子版上传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纸质版《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于11月3日16:00前送至行政楼415。

三、课题立项

2022年度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课题拟确定重点课题10项左右、一般课题15项左右,资助经费分别为5万元、3万元。省委人才办根据工作需要设立2项重大课题,采取委托研究方式进行。结项后,经评审确定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人才发展专项)一、二、三等次,分别追加研究经费5万元、3万元、1万元。申请人应按照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四、课题管理

1. 课题管理和经费管理按照《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专项课题管理办法》《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执行。立项课题组在项目执行期间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认真开展研究,按期完成任务。立项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立项课题配套一定经费支持。

2. 中期报告:课题组要及时报送阶段性研究成果,省委人才办、省社科联对立项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根据需要组织召开课题研讨和成果交流等会议,积极服务课题研究成果转化。

3. 成果形式:本年度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符合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对策型研究课题成果原则上应在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内参、人才研究成果专报刊登或被省委人才办采纳;理论研究课题相关成果应在中文核心期刊、党报党刊等重要刊物公开发表。课题成果如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可申请免予成果鉴定。

4. 结项材料:课题组须填报《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课题结项审批书》并附相关研究成果和内容摘要(核心观点,3000字左右)各一式三份,于2023年10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省社科联科研中心。

5. 省委人才办、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通过鉴定的颁发《结项证书》。在省委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重要决策内刊、核心期刊、党报党刊等刊登报告核心观点的,可优先获评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人才发展专项)一、二、三等奖。不能按期结项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省委人才办、省社科联课题。

五、有关要求

1. 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的申报书与实际提交的纸质申报书须保持一致,纸质申报书必须有课题负责人、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签名。

2. 各设区市委人才办、社科联以及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各所在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课题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联系人:罗婷婷、范泽禹,联系电话:025-58139221.

科学研究院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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