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各部门:
为优化完善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制度体系,提升考核科学化水平,更好发挥政治引领、发展引领、担当引领作用,省委考核办、省教育厅、省社科联组织开展“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研究。现将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构建科学完善的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形成一批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在攻难点、疏堵点中不断提升综合考核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课题申报
1. 申报对象。课题负责人为1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须为具有综合考核工作经验的实务工作者,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学者。课题组成员中须有从事考核实践的工作者。优先支持考核工作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协同开展的研究。
2. 申报形式。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3. 申报选题。申报人可依据《2023年度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列举的选题,细化研究内容,确定具体课题名称。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研究内容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紧密结合江苏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形成可操作、能落地的研究成果,预期成果无转化价值的课题不予立项。
4. 申报程序。我校申报教师请于7月12日16:00前登陆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jsskl-xxgl.cn/project/login)进行申报,电子版申请书同步上传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学院须完成审核)并报送纸质版《申请书》(附件2,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三份至行政楼415室。
三、立项管理
1. 课题立项。申报课题经评审,报省委考核办、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同意后立项,并在江苏社科网进行公示。2023年度课题立项数量根据实际申报和评审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40项。
2. 项目管理。课题管理执行《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省社科联具体负责课题立项后的研究管理,建立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管理责任制。省委考核办、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对立项课题实行中期评估。
四、课题结项
1. 成果形式。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在省委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重要决策内刊、中文核心期刊、党报党刊等刊登报告核心观点的,作为课题成果结项鉴定和评奖的重要依据。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可申请免予成果鉴定。
2. 完成时间。10月2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在江苏社科网下载中心下载)、研究报告各一式三份。
3. 成果评审。研究成果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及省委考核办、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审定后,给予结项。对研究质量高、具备较强转化应用价值的课题,可评定为优秀成果,并予以通报。
4. 成果应用。省委考核办与省社科联共同汇编结项成果,组织课题研究交流和推介转化。
五、联系方式
省委组织部干部考核评价中心 李开源 025-83393830。
省社科联科研中心 陈亮 025-83326749,南京市建邺路168号4号楼413室 210004。
学校社科处 罗婷婷、范泽禹 025-58139221。
科学研究院
202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