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 文章作者:科协事务科
  • 发布账号:kxsw
  • 发布时间: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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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切实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普工作,推动我省科普教育基地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发挥科普教育基地在科学技术普及中的重要作用,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科普需求,根据《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省科协、科技厅、教育厅决定继续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2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对象、条件和相关程序

按照《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执行,该办法详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作为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系统或本地区的推荐工作。

2、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和反映本单位基本情况或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视频等相关材料。申报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科普工作情况、近期发展规划、特别是科普信息化等情况。经上级主管部门和推荐单位分别审核、签章完备的纸质申报表、推荐函和其他相关材料,由推荐单位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统一报送到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

3、纸质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其中1份由推荐单位留存,2份上报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须完全一致)。

4、各推荐单位在组织申报的同时,择优推荐1—3个2017年(含)以前命名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将最终评选出20个作为2018年度优秀科普教育基地,每个基地给予2万元的资助。

二、已命名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

对已满5年的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须按《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要求进行重新申报(在命名有效期内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除外),认定程序和上报材料同上。到期未申报或认定不合格的,原认定资格自动失效。

三、审核与命名

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将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江苏公众科技网上进行公示,适时组织实地抽查,向通过评审的单位颁发“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牌匾。此次认定的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限为2018—2022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学研究部科协事务科 赵小迪

地 址:行政楼433

联系电话:58139217

电子邮箱:kxsw@njtech.edu.cn

附件 1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附件 2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信息传媒类

附件 3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 4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苏科协发[2015]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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