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深化科普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引导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协同发展,助力公民科学素质提升,今年省科协继续开展江苏省科普产品研发基地认定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从事科普展教品研发或新兴科普传媒开发两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满足《江苏省科普产品研发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附件1)的有关要求:
1、在科普展品或新兴科普传媒领域具备突出的研发和创新能力。研发产品科学性、原创性、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强,市场认可度高,在全省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科普产品已上市销售。
2、具有一支稳定和结构合理的科普产品研发团队。有从事科普产品创意、设计、制作、软件开发等专业研发人员。有相关学科专家保障研发出的科普产品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3、有明确的科普产品研发的目标方向和年度研究开发计划,有固定的场所、仪器设备及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
4、管理制度健全,有一支坚强有力的管理团队和行之有效、运转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工作采取属地化管理方式进行,各设区市科协为本地区科普产品研发基地的推荐单位。省属以上的科研机构和社会机构可直接向省科协科普部申报。
2、申报对象依据《江苏省科普产品研发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填写《江苏省科普产品研发基地申报书》(附件2),提交佐证材料,所提交的各项材料要客观真实,要素齐全,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四、命名及扶持服务
省科协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出不多于10家的单位认定为“江苏省科普产品研发基地”(有效期5年),同时给予每家单位一次性10万元的引导扶持资金,并在科普服务、宣传推广、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各省属及以上申报单位请于2019年11月6日前将纸质材料(申报书、佐证材料)(一式2份)报送科学研究部科协事务科(行政楼433室)。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丹
联系电话:025—58139217
附件含:1. 江苏省科普产品研发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
2. 江苏省科普产品研发基地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