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年江苏省“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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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账号:朱丹
  • 发布时间: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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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激发科学梦想和科学志向,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全面提升,根据中国科协等18部门《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22〕29号)要求,结合江苏实际,省科协联合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国资委、中科院南京分院、省国防科工办、省林业局、省工商联、省作协共同组织开展2022年江苏省“全国科普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欢迎各学院、相关单位、挂靠我校的学会提供科普活动信息与素材,联系人:朱丹,电话:58139217,邮箱:kxsw@njtech.edu.cn。

一、主题和时间

2022年江苏省“全国科普日”活动主题为:喜迎二十大,科普向未来。定于9月15-21日在全省各地集中开展。各单位可根据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活动副主题,主题宣传活动贯穿全年。

二、活动内容

(一)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创新活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实施20周年之际,进一步将弘扬科学精神与增强科技创新活力相融合,将弘扬科学家精神与激励爱国奋斗相结合,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全社会营造爱党爱国、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激发创新创造潜能,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作出贡献。

(二)聚焦重点领域,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数字经济、生物多样性保护、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国家重点工作,广泛宣传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科技等科技发展前沿取得的系列重大成果,让更多公众深刻感知前沿科技魅力,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切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贡献。

(三)深化文明实践,培育时代新风。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科技文化场馆等阵地,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四)立足群众所需,赋能基层治理。围绕科普助力“双减”、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农业生产、科学防疫、数字素养、知识产权、国防知识、防灾避险、低碳生活等基层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聚焦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将科普活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

三、主要活动

2022年省“全国科普日”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泛开展聚焦重点领域、面向基层所需、服务创新发展、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的系列科普活动,着力组织好省级主场活动、各设区市各单位特色活动、系列科普联合行动以及“云上科普日”活动。

(一)省主场活动。围绕活动主题,由省科协等17部门联合在南京举办省主场活动,汇聚各主办单位资源优势,通过多方主体联合、线上线下融合、优质资源整合的方式,打造内容丰富、趣味性强的主场科普活动。注重把科普融入教育、融入艺术、融入生活、融入创新,通过科普展览展示、科普教育讲座、科普实操演练、科普文艺汇演、科普临场体验等形式,打造精彩纷呈、内容丰富的主场活动。邀请党政领导、科技工作者、广大公众参与活动,带动各地掀起科普活动热潮。

(二)各地各部门特色活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和特色,围绕信息技术、科学教育、核科普、自然资源、生态文明、节水科普、乡村振兴、卫生健康、应急科普、林业科普、科普创作、食品安全、防灾减灾、防范毒品滥用等开展专题、特色科普宣传活动和科技志愿联合行动,带动辖区内各地、各系统、各行业掀起科普活动热潮。

(三)系列科普联合行动。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同社会各方力量、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面向重点人群,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发挥首席科技传播专家、科技传播专家服务团、科技志愿组织的作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科普联合行动。

1.学会高校科普联合行动。发动各级学会、高校科协,积极组织、动员、服务科技工作者,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发展壮大学会科普工作队伍,组织开展学术讲座、高校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开放、青少年实践体验等专项科普活动,为广大公众提供丰富多彩的特色科普活动。

2.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单位联合行动。南京市江宁区、江阴市、张家港市等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以及2021-2025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应结合县域实际,围绕全国科普日主题,发挥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打造高质量、品牌化、多样化的科普活动,丰富县域科普服务供给,提升县域居民科学素质。

3.科普阵地联合行动。各类科普阵地要结合自身特色,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特别是今年新认定的科普教育基地,在中国科协科普日平台上积极申报活动,开展研学体验、科学教育、科普报告等活动,以“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形式服务中小学“双减”和公众科普需要,提升青少年的科学兴趣,促进公众对科学价值的认同。

4.农技协联合行动。充分发动各级农技协组织、科技小院,围绕乡村振兴重点任务,面向农民普及先进技术、传播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文明,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5.企业科协联合行动。发动各类企业,特别是成立企业科协的企业,立足企业创新成果、科技特色,面向公众开放企业场馆,开展企业开放日等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展现科技助力企业、创新赋能企业的重要成果,营造崇尚创新的氛围。

(四)系列在线活动。发挥科普信息化资源优势,整合各类品牌科普栏目,丰富网络科普活动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渠道,线上与线下统筹推进、深入融合,多平台、全时段推出活动直播、短视频互动等网络在线科普活动,扩大优质线上活动影响力和服务面,共同营造爱科学、学科学、传播科学的网络环境,带动广大公众参与线上科普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动员。各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科普日活动,把活动作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实施20周年、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2021—2035年)》等科技规划政策的重要举措,突出政治引领和科普价值引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全省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发挥好“全国科普日”平台作用,团结更加广泛社会力量、汇聚更加优质科普资源,精心组织好“全国科普日”活动。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单位和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国科普日”活动主题,聚焦公众所需所盼,积极构建科普活动良好生态,为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广大公众享受科普搭建更加便捷、更高质量、更强支撑的服务平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走过场、搞形式,要科学统筹,精心安排,既注重活动实效,又为基层减负,确保“全国科普日”活动勤俭务实高效。

(三)确保安全有序。各单位和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防范化解包括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在内的各种风险隐患。严格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强化举办单位、举办地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预判,合理确定活动举办形式,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和风险处置工作方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科学、安全、有序的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

五、注意事项

(一)认真登记发布。2022年8月15日-9月28日,各活动举办单位要注册并登录全国科普日网站(www.kepuri.cn)或下载“科普中国”客户端(http://mtw.so/5Mzxml),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填报活动信息。活动举办单位应通过全国科普日网站或科普中国客户端将活动信息提前向社会发布,方便公众查询了解、积极参与、反馈评价。省科协科普部将及时对我省重点活动进行审查、汇总,各设区市科协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辖区内活动填报管理和动员工作,各类线上线下科普活动和宣传须突出活动品牌,标注“2022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并统一使用全国科普日和科普中国标识。

(二)及时完善信息。10月10日前,各活动举办单位可通过“全国科普日”网站或“科普中国”客户端及时补充完善活动信息和进展,包括活动图片视频、新闻报道链接等,并提交活动总结材料。

(三)做好总结推优。省科协将在总结评估基础上,按照组织动员、数量规模、品牌宣传、科技志愿、联合行动、网络活动话题协同等指标,对活动组织有序、服务基层有效的单位和影响大、关注多、反映好的活动予以表扬,并择优向中国科协推荐。各设区市科协、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于10月10日前,一是通过全国科普日网站提交科普日活动总结材料(含有关图片、影像资料等),并将电子版报省科协科普部;二是向省科协报送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活动推荐名单(排序)、推荐表(见附件)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设区市科协不推荐自身为优秀组织单位。各设区市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活动推荐名额将根据各地在科普日平台申报活动总量按比例分配名额(另行通知),推荐科协系统外优秀组织单位数量占总数比例应不低于20%,要兼顾参与活动的广泛性,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活动。推荐的优秀活动须为全国科普日网站或“科普中国”客户端填报的活动。

校科协

2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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