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特梳理免于鉴定条件如下,以供参考: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根据《新利18彩票 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经费资助暂行办法》(南工校科〔2022〕2号),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鉴定等级为免于鉴定、优秀和良好分别给予 5 万元、5 万元和 2 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
1.重大项目一般不受理免于鉴定,除开经有关部门认定研究成果涉密不宜公开,且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的项目。
2.年度项目在完成预期研究成果基础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免于鉴定:
(1)阶段性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含)以上奖励或者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
(2)项目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同志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或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成果要报》采用;
(3)经有关部门认定成果内容涉密不宜公开的。
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重大项目最终成果先鉴定后出版,一般不得申请免予鉴定,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项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已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获得国内外同行广泛认可;
(2)最终成果是研究咨询报告,其提出的主要政策建议经省部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明确批示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采纳、推广、取得明显成效。
2.一般项目完成《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免予鉴定: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 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5)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三、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
省社科基金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系列论文和专著,最终成果为专著的,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应用对策研究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原则上应当在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上刊登后才能结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予鉴定:
1.以系列论文为最终成果形式的省社科基金项目(重大项目除外),论文被 CSSCI 收录 3 篇(重点项目 5 篇)以上,且必须紧紧围绕项目研究核心内容;
2.项目研究核心成果获得省部级社科奖三等奖以上奖励;
3.围绕项目研究核心内容提出的理论、对策建议等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省直有关部门采纳;
4.项目研究核心观点或对策建议在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上刊登;
5.立项通知书明确的其他免予鉴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