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申 报 须 知
一、申报时间
江苏省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时间为:2014年5月5日9时(开通网络申报系统)至5月25日17时(关闭网络申报系统)。
省直申报成果材料报送时间:6月3日至6月13日每天9时至17时(我校截止日期为6月6日)。
各市办理成果申报和接受材料时间由各省辖市社科联另行安排。
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1.本省作者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包括:
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和普及成果(限定为图书且须附关于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报道、受众反响等,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和自然科学技术普及读物除外);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党委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采纳、应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须附有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不能提交实际应用价值证明的内部成果不予申报参评)。
2.本届评奖规定申报参评成果的发表(出版)或完成时间延长至评审前5年(2009-2013年),但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往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已申报的成果不得重复参评。
各省辖市社科联可在不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下,沿用往届相关办法(即:上届评奖未申报;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并产生重大影响;由三位具有相关学科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提供文字推荐材料)完成本地区作者有关成果的申报受理以及评审和推荐。
3.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
4.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申报人须作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面承诺。对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还须提供具有著作权法律效力的文字证明材料。
5.一位作者最多可申报参评1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公开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6.再版的成果必须有30%以上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申报参评(须有证明材料)。
7.“丛书”可以其中独立完整的单本著作申报参评,也可以由丛书第一、第二主编(总编、执行主编)统一申报参评。单本申报以该著作的出版时间计算;统一申报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计算。
8.系列论文可以申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9.集体论文集、个人论文集不予申报参评。论文集中单篇论文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可以申报。
10.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接受申报参评。(教材也不可参评)
三、申报参评成果分类
申报参评成果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体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与文献学,决策咨询和社科普及等17个申报评审组,申报人应根据其成果内容,对照省社科奖申报平台的各申报评审组学科分类,自行作出准确选择。
所有翻译类成果一律选择语言学组申报参评。
所有内部成果一律选择决策咨询组申报参评。
四、接受申报的单位
1.省评奖办负责接受省各部委办厅局,省、部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苏单位,南京军区、省军区、省武警部队机关,省、部属高校(含独立学院),驻苏部队院校等作者的申报。
省评奖办设在江苏省社科联(南京市建邺路168号北楼三层,电话:025—83312461、83353872、83321824)。
2.各省辖市社科联分别接受本地区(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属院校,辖区内民办、中外合作院校,民办企业,驻地部队、武警部队等)作者的成果申报。
南京市社科联电话:025—83610587
苏州市社科联电话:0512—68610469
无锡市社科联电话:0510—81827338
常州市社科联电话:0519—85683850
镇江市社科联电话:0511—80826111
扬州市社科联电话:0514—85822686
泰州市社科联电话:0523—86059169
南通市社科联电话:0513—85215852
盐城市社科联电话:0515—86662026
淮安市社科联电话:0517—83605384
宿迁市社科联电话:0527—84368076
徐州市社科联电话:0516—83732574
连云港市社科联电话:0518—85825583
五、申报办法
本届评奖继续采用网上申报,但申报者仍须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报送的参评成果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具体申报流程为:
1.申报者进入江苏社科网(http://www.js-skl.gov.cn)省社科评奖平台,按平台提示进行网上申报(请仔细阅读网上申报操作指南)。(目前网络尚未开通,5月5日后请关注省社科联网站!)
2.下载并打印《江苏省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网络评奖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3份,申报人签署著作权承诺,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向省评奖办申报成果者,须将申报表一式3份、成果原件1份(其中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内部成果须附成果摘要)、副本2份(其中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及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证明材料等一式3份,报送省评奖办。(请申报者在成果原件和复制件封面右上角加贴标签,注明学校、申报人、所属学科。)
省部属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申报材料也可通过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中报送。
4.向各省辖市社科联申报成果者,须将申报表一式2份、成果原件1份(其中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内部成果须附成果摘要)、副本1份(其中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及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证明材料等一式2份,报送各市评奖办(市社科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