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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规则
发布时间:2015-07-09 15:43:31 【 】 浏览:

1. 为什么不能借用他人证件借书?
借书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书刊、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为保障读者利益,防止他人冒用证件借书,此证只限本人使用。但图书馆允许读者帮他人归还图书。
2. 读者离校需办理退证手续吗?
按图书馆规定,读者毕业、退学、调离、辞职或因公因私出境,必须到图书馆归还所借图书,并办理离校(或临时离校)手续。
3. 在哪些地方可以进行通借通还?
每个校区图书馆都设有通借通还处,新模范马路图书馆二楼服务台、逸夫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浦江图书馆一楼服务台。
4. 因公差而造成图书过期,可以免除罚款吗?
读者因公出差而造成图书过期,不可以免除罚款。为保证图书正常流通,请当事人出差前查看个人借阅记录,及时办理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
5. 持有超期图书,是否影响继续借书?
读者所借图书一旦超期,在任何借书口均不能借书,必须归还过期图书并缴纳罚款后方可恢复借书权限。持有过期图书的读者不能办理续借手续。
6. 续借图书归还时还能立即再借吗?
为保障全体读者的利益,续借过的图书在归还时必须等工作人员检查无人预约后方可出借。
7. 发现借书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怎么办?
读者一旦发现借书记录与实际借书不符,请立即到所在校区图书馆借书处查询,并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找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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