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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借通还规则
发布时间:2019-06-26 15:53:46 【 】 浏览:
1.“通借通还”指读者可以在本校区借阅其他校区的图书,也可以在本校区归还其他校区的图书。这是我校图书馆为实现校区间文献资源的共享,方便读者跨校区借阅图书而提供的一项方便服务。
2.
“通借通还”范围包逸夫图书馆、浦江图书馆。
3.
一般情况下,读者应尽量借阅本校区的馆藏书,只有在校区图书馆没有收藏该书或虽有收藏,但是已经全部借出,其他校区图书馆尚显示“在馆”、“可借”的状态下,方可采用“通借通还”的方式。
4.
读者在图书馆终端查询机上查到所要的书,凭本人借书证到各借阅处工作台按要求填写“通借通还登记表”,将其书名、索书号、馆藏地等填写清楚。该校区图书馆将在三个完整工作日内,确保图书到达读者手中。
5.
通借通还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6:30
6.
借期、借阅册数等借阅条件按照借阅校区的图书借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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