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退休人员需于12月20日前在智能手机上进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为了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离退休工作处于12月2日通过网站和手机短信平台等发出通知,提醒老同志及时完成认证。12月19日,我处对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认证的老同志在丁家桥活动中心二楼报告厅集中答疑,手把手教老同志操作“江苏智慧人社”APP下载以及完成认证的全过程。我处还通过电话、办公室现场指导、上门服务等形式为老同志完成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提供全方位的指导服务。
作者:沈琳玥(离退休工作处);审核:郑万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