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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7-03-08

1. 开放课题设置原则
为了贯彻“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为吸引优秀科研人员、联合外部丰富资源、加强基础课题研究以及促进高新技术探索,实验室在相关研究领域设立开放课题。课题围绕实验室的学术思路,强调将化学工程与材料、生物等学科的交叉融合,以化学工程为基础和手段,开展面向生物材料、高分子材料和无机材料制备及应用等方面的应用基础研究,以解决制约我国过程工业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
实验室设立和遴选开放课题的基本原则是:符合实验室的核心研究方向;提倡创新,鼓励前瞻性探索研究以及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以我为主、强强联合、优先支持具有国际合作背景的课题申请。

2. 开放课题研究年限与经费
课题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资助额度3-10万元;对于招标课题进行优先资助并且根据招标课题具体需要,资助金额会进行适度加大。

3. 开放课题申请分类
对于开放课题申请人有两种申请方式可进行选择。形式分为:a. 课题招标;b.自由申报。为鼓励在本实验室发展方向上具有优秀领先水平的申请者以课题招标形式申请,因此对招标课题优先进行资助,金额会根据课题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此外,为具体落实开放课题,申请者需与合作者(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进行联系,经其同意合作后方可申报;课题审批通过后,申请者与合作者需开展实质性课题合作。
a. 课题招标:申请的开放课题对外招标,限定为以下项目课题,该课题为实验室需要解决的学术前沿性问题,企业关键技术问题或急需发展的新方向。实验室诚挚邀请相关领域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业的科研人员申请该课题形式,具体内容以及联系方式详见附1(对招标课题中有问题或不清楚之处,请根据附1中的联系方式与课题联系人进行联系与咨询)。
b.自由申报:申请的开放课题自由申报,无限定具体课题内容,但仍需围绕重点实验室的几大研究方向进行课题申请。

4. 开放课题组织实施办法
开放课题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动态调整”的原则,由非实验室人员自由申报。
1)本指南经室务会通过后公开发布。
2)申报人员根据指南要求进行申报,要求明确课题的研究内容、关键问题、目标任务、人员组成、经费使用等,然后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录用,报实验室主任审核,并与课题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确保开放课题的设置的合理和评审的公平、公正、公开。
3)课题负责人提交《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明确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研究周期、经费安排等内容,详见附2。
4)课题获得资助后从申请书被批准次年的元月1日起开始执行。
5)课题结束1个月内,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开放课题结题报告》详见附3,学术论文及其它与本课题有关的成果证明文件,报实验室结题。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分为优、通过、不通过三个等级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如评为优者,实验室将优先考虑下一轮资助;评为通过者,按正常结题;评为不通过者,不得使用余款,停止申请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资格。
6)研究课题无法按期完成,要求改变研究内容,或要求中断,都必须及时向本实验室提出书面报告,中断课题的经费余额中止使用。
7)开放课题承担者需向合作者提供课题合作进展报告附件4(详细说明与重点实验室合作内容及所取得的成果等)。合作者对开放课题承担人经费使用负有监督权,合作者如不履行相应义务,将影响其今后实验室内部课题的申报与使用。

重点实验室将尽可能地为开放课题研究人员来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提供大力帮助,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可供开放课题研究人员使用。鼓励开放课题研究人员来我实验室与合作者共同进行研究工作,因此资助经费不转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在原单位支出的与开放课题相关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

补充说明:
《2016年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需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三份,A4正反打印),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28日。
电子版及纸质版需发送至合作者,由合作者审核后在规定处签字,转发及转交至重点实验室办公室 刘丽芳处。 电话:025-83172262
转发邮箱:mce@njtech.edu.cn
转交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5号新利18彩票 科技创新大楼A503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6.9.30

附件1:2016年开放课题招标项目汇总

附件2:2016年开放课题申请书

附件3:2016年开放课题结题报告

附件4:开放课题中期进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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