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放课题设置原则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科技强国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吸引优秀科研人员、联合外部丰富资源、加强基础课题研究以及促进高新技术探索,在相关研究领域设立开放课题。
“十四五”期间,能源、材料、生物等领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将加速演进,基础前沿领域孕育重大突破,交叉融合态势更加明显,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相互带动作用将不断增强。为此,实验室通过开放课题的设置与研究,积极探索、加强与国内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等创新合作模式。开放课题围绕实验室的学术思路,强调将化学工程与材料、生物等学科的交叉融合,以化学工程为基础和手段,开展面向材料制备及应用等方面的应用基础研究,以解决制约我国过程工业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
实验室设立和遴选开放课题的基本原则:符合实验室研究方向;提倡创新,鼓励前瞻性探索研究及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以我为主、强强联合、优先支持具有国际合作背景的课题申请。
2.开放课题研究年限与经费
课题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资助额度3-10万元。
3.开放课题类型
本年度开放课题类型为联合申报,申请人需联合一位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提交申请。课题审批通过后,申请人与合作者需开展实质性课题合作。开放课题无限定具体课题内容,须围绕实验室的几大研究方向进行。
4.开放课题组织实施办法
开放课题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动态调整”的原则。由非实验室固定人员自由申报,其合作者课题组人数少于三人的,在研开放课题每人不得超过两项,当课题组人数超过三人(包含三人)以课题组为单位在研课题不超过四项(人数按固定组成人员计)。
1)本指南经实验室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公开发布。
2)申报人员根据指南要求进行申报,要求明确课题的研究内容、关键问题、目标任务、人员组成、经费使用等,然后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录用,报实验室主任审核,并与课题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确保开放课题的设置的合理和评审的公平、公正、公开。
3)课题负责人提交《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明确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研究周期、经费安排等内容,见附件1。
4)课题获得资助后从申请书被批准次年的元月1日起开始执行。
5)课题结束1个月内,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开放课题结题报告》详见附件2,学术论文及其它与本课题有关的成果证明文件,报实验室结题。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按优、通过、不通过三个等级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如评为优者,实验室将优先考虑下一轮资助;评为通过者,按正常结题;评为不通过者,不得使用余款,停止申请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资格。
6)研究课题无法按期完成,要求改变研究内容,或要求中断,都必须及时向本实验室提出书面报告,中断课题的经费余额中止使用。
7)开放课题承担者需向合作者提供课题合作进展报告附件3(详细说明与实验室合作内容及所取得的成果等)。合作者对开放课题承担者经费使用负有监督权,合作者如不履行相应义务,将影响其今后实验室内部课题的申报与使用。
实验室将尽可能地为开放课题研究人员来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提供大力帮助,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可供开放课题研究人员使用。鼓励开放课题研究人员来我实验室与合作者共同进行研究工作,因此资助经费不转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在原单位支出的与开放课题相关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
补充说明:
《2021年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需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三份,除封面A4正反打印),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5日。
电子版及纸质版需发送至合作者,由合作者审核后在规定处签字,转发及转交至实验室办公室 张诗珮处。
电话:025-83172262
转发邮箱:mce@njtech.edu.cn
转交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新利18彩票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CD201。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