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放课题设置原则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定位于应用基础研究,以“四个面向”为根本遵循,面向实现“双碳”目标的国家重大需求,以基于材料化学工程理论与方法实现若干典型流程的减碳、零碳、低碳为战略目标,开展重大原创基础研究和颠覆性技术创新。为吸引优秀科研人员、联合外部丰富资源,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设立开放课题。实验室开放课题鼓励前瞻性探索研究及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基础课题研究及促进高新技术探索;鼓励交叉合作,强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等合作,优先支持具有与重点实验室共建单位合作背景的课题申请。
2.开放课题研究年限与经费
课题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资助额度3-10万元。
3.开放课题资助类型与方向
本年度开放课题类型为联合申报,申请人须联合一位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提交申请。课题审批通过后,申请人与合作者需开展实质性课题合作。开放课题无限定具体课题内容,须围绕实验室的研究方向进行。重点资助以下方向:
1)双碳背景下化工与水泥流程工业新原料,新流程与原料高效利用;
2)绿氢制备新材料与新技术;
3)二氧化碳高效捕集,高值化转化与利用;
4)新型分离膜材料,生物基材料、胶凝材料等制备与应用。
4.开放课题组织实施办法
开放课题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动态调整”的原则。由非实验室固定人员自由申报,其合作者课题组人数少于三人的,在研开放课题每人不得超过两项,当课题组人数超过三人(包含三人)以课题组为单位在研课题不超过四项(人数按固定组成人员计)。
1)本指南经实验室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公开发布。
2)课题申请人提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明确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研究周期、经费安排等。
3)课题由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录用,报实验室主任审核同意后设立执行。课题获得资助后从申请书被批准次年的元月1日起开始执行。
4)课题负责人在执行期满前1个月内须提交结题报告(见附件2)。同时提交本课题有关的成果证明材料。实验室按优、通过、不通过三个等级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如评为优者,原则上将优先考虑下一轮资助;评为通过者,按正常结题;评为不通过者,不得使用余款,终止申请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资格。
5)课题执行满一年,须提交中期进展报告(见附件3)。
6)研究课题若无法按期完成,要求改变研究内容,或要求中断,均须及时向本实验室提出书面报告;中断课题,其经费余额终止使用。
7)基于开放课题研究成果所取得的论文、专利和其他成果等,须注明“材料化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课题编号)”或[supported by the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aterials-Oriented Chemical Engineering(No.)]。
8)实验室将为开放课题研究人员来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提供大力帮助,鼓励开放课题研究人员来本实验室与合作者共同进行研究工作。资助经费不转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在原单位支出的与开放课题相关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合作者对开放课题承担者经费使用负有监督权,合作者如不履行相应义务,将影响其今后实验室内部课题的申报与经费使用。
9)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禹萌
电话:025-83172262
邮箱:mce@njtech.edu.cn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新利18彩票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CD201。
补充说明:
电子版及纸质版需发送至合作者,由合作者审核后在规定处签字,转发及转交至实验室办公室张禹萌老师处。
《2022年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需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三份,除封面A4正反打印),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