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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管理条例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09-03-08

一、贵重原材料及器皿管理办法
1. 凡购进此类物品,均需登记后存入保险柜。保险管理人员同时在场时开启,存放于学校金库。
2. 购买和领用此类物品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3. 此类物品出入库均应有两人以上在场,称量登记。
4. 损坏、丢失贵重物品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工具及家具管理办法
1. 各项目组和研究室所用工具应有专人管理。
2. 实验室所有工具统一设总帐,各项目组和研究室自设分账。
3. 遗失或人为损坏工具者按规定赔偿。
4. 项目结束后,项目组应清理本组工具,统一交回。
5. 实验室大楼内所有家具均统一编号,除公共使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外,其余落实到各室、组,由使用人保管。
6. 楼内家具搬出及新添均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7. 爱护公物,延长家具使用寿命。
三、资料及行政文件类管理办法
(一)科研资料
1. 科研人员用公费复印的有关资料须交资料室登记编写后再阅,并应妥善保管,不得污染、涂画或丢失,定期归还。
2. 保密项目科研资料集中于学校保密办公室内,按保密条例保管。
3. 所有内部资料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或复印。
(二)图书、期刊
1. 每年实验室集中办理各种科技期刊的订购,存于资料室和阅览室供实验室所有成员阅读。
2. 凡公用图书、期刊应统一登记上册编号,借阅需办理借阅归还手续。
3. 爱护图书、期刊,不得丢失、撕拆、涂改,若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行政文件
1. 实验室的正式文件和报告一律存档编号。
2. 凡存档文件和报告未经领导同意,一律不得翻阅和翻印。
3. 借阅文件和报告者应办理手续,妥善保管。机密文件按有关规定办理。阅后速归还存档案柜。
四、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一)安全制度
1. 实验操作之前,应按有关操作规程穿戴必备保护用品。
2. 严格执行各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以免发生事故。
3. 非工作人员一般不能进入实验室,如需参观、了解,应做好劳保防护。
4. 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气源,以免发生事故。
5. 坚持人离“五关”制度,即关气、关电、关水、关窗、关门。
6. 实验中及实验后的有害、有毒杂物不得乱放,应集中处理,以免污染,实验完毕及时清理场地。
7. 楼内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
(二)卫生制度
1. 坚持每天上班前的清扫制度,如清扫各自负责的公共走道,房间地面和桌椅。
2. 执行卫生包干制度,周五下午按学校规定打扫卫生,办公室定期检查。
3. 工作服及有关劳保用品经常清洗。
4. 部分房间应严格执行进门换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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