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6]16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年收入的范围请参阅附件
本次申报起止时间为2007年1-3月
主管税务机关为南京市地方税务局鼓楼分局
具体操作可参阅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www.njds.gov
本次申报为年度个人所得汇缴清算,平时学校发放工资津贴等支出扣税仍按老办法执行。
以上通知请纳税人相互转告
详情及申报表格请点击此处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