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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规范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06-05-24

一、学生党支部主要职责:

  1. 组织学生党员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带头学好《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等课程,提高个人政治素质。

  2. 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组织生活,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监督教育,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要求党员在业务学习、社会工作遵守校纪校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3. 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着重考察申请人入党动机,做好对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把真正品学兼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好学生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4. 了解学院学生的思想动态。建立党员汇报制度,反映同学的意见、要求和思想情绪,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5. 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扩大支部党员在学生中的影响力。

  6. 积极主动地帮助和指导团支委、班委开展工作。

二、关于支部委员的产生及工作职责:

  1. 支部委员有支部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超过2//3的选票方能通过,支部书记原则上由老师担任,支部委员会任期一年为一届。

  2. 支部书记的职责:

    1)负责召开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传达和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总体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总体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有针对性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同级行政负责人沟通,支持他们的工作。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

    5)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组织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每两周一次),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负责学期末对支部党员的考评。

  3.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协助支部书记对党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具体负责组织党内民主生活会。

    2)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和对预备党员进行培养和考察,提出党员发展意见,并负责建党人员的联系人的确定,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3)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按时收缴党费,搞好党员资料统计(材料每月统计和登记一次,做好年度和期末申请人登记工作)。

    4)做好党支部及入党程序的介绍工作。

  4. 宣传委员的工作职责:

    1)组织党员进行有关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

    2)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动态,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3)组织党员的政治学习,开展党日活动,做好学院橱窗宣传和支部介绍工作。

三、党员职责及考察工作:

预备党员职责

  1. 入党后要求重新学习党章,学校及支部党员管理条例,写出自己的体会,要求联系实际,入党后一个月内上交组织委员处,并附上对党支部的意见、支部活动的想法及支部建设的建议;要求在预备期里学习一本以上的理论材料,并在思想汇报上反映出来。

  2. 每三个月递交一份思想汇报,要求及时递交,经介绍人阅读后,填入预备党员登记表(要求在学院填写,不得将预备党员登记表等材料私自带出),介绍人写考察意见。

  3. 严格做好建党联系人的工作及支部交给的其它工作,作为预备期考察的一个方面。

  4. 预备党员入党联系人职责:至少每三个月找所带建党对象谈一次话,并认真阅读其思想汇报(要求写评语,并签名),向建党对象周围同学老师了解情况,以此了解建党对象这段时间的情况并做好笔录,经常整理后及时填入考察登记表,在第一次谈话时要压担子(包括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此后每次谈话针对实际情况提出新的要求,群众座谈会后,整理材料交至组织委。

  5. 预备党员预备期(一般为一年)满后表现优秀者按期转正,其考察内容包括:

    1)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信念,特别是考察其在政治风波中的立场,观点和对党的事业的态度。

    2)考察其在实际行动中是否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执行党的党的决议,严守党的纪律。

    3)考察其是否自觉履行党的义务,能否为党和人民利益牺牲个人利益。

    4)考察其能否认真克服和改进入党时的缺点和不足。

    5)考察其学习成绩是否优秀,能否按时通过CET-4和计算机二级。在班级学生会及寝室建设方面能否起模范带头作用。

入党介绍人工作职责:

  1. 向被介绍人诠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 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 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

四、关于学生党员发展程序

为规范本支部党建工作,特明确学生党员发展程序如下:

第一.递交入党申请,参加党课培训,从而了解党,端正入党动机,并及时递交书面思想汇报(一般三个月一次),参加并通过党课考试。

第二.经过考察和推优,党支部讨论建立建党对象,主要标准如下:

1.思想素质方面,个人的行为考评。

2.工作方面,工作积极有效。

3.学习方面,态度认真,成绩优秀通过CET-4及计算机二级。

4.思想汇报递交情况良好,及时向组织汇报阶段情况。

第三.在确立建党对象后,由组织提议后确定其入党联系人。经过一定时期考察,如表现优秀,则召开XX同学群众座谈会,经群众座谈会讨论通过后,了解其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做完其政审材料;群众座谈会材料再汇同做完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及家庭情况、政审材料和党课通过证,经党支部讨论是否报学院党委预审,党委预审通过后,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公示(七天)。确定入党介绍人,指导其写入党志愿书,经介绍人批阅后,正式填入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发展大会。

第四.经支部发展大会后,发展为预备党员(考察期为一年),期间每三个月向党组织递交一份思想汇报,由正式党员联系人或入党介绍人批阅后,填入《预备党员登记表》。预备期间,要参加预备党员培训班,一年后表现优秀且通过预备党员培训考试者由介绍人指导其写转正申请予以转正;若预备期间出现补考,未能通过培训考试或违纪行为较为严重者延长预备期一年,一年后仍未能转正者劝其退党。

第五.有关正表的填写:

1.入党志愿书的填写。(见预备党员培训材料)

2.转正申请。(见预备党员培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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