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院学风建设,给广大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学习环境,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经学院批准,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非娱乐时间除了必要的文体活动外,原则上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以及对学习产生消极影响的活动。
第二条非娱乐时间不得利用电脑打游戏、看各类影视片等活动。对于违反此项规定者,发现一次,取消该电脑所有者的电脑使用权。
第三条非娱乐时间不允许在宿舍内聚众打牌。对于违反此项规定者,发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累计被发现两次者,在年级作书面检查;累计被发现三次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累计被发现四次以上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四条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及其他违章用电行为。对于违反此项规定者,发现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处分;连续两次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五条娱乐时间为每周周六下午15:30至周日下午17:00,其余时间均为学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