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国家首设“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首次全国资助仅200个名额,我校喜获2个。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7]1号),2017年度“博新计划”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3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博新计划”采取站前资助方式,通过个人申报、拟进站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资助人员。资助人员须在资助确定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正式进站后方可兑现资助经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申请人须为2017年度拟进站从事全职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1985年3月10日之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2、获得博士学位2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7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本年度限定的且适合我校的资助学科共13个,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①根据国家规定,本校的博士毕业生继续留在本校做博士后的,原则上应更换一级学科。②所在学科不在以上范围的,可选择与自己所在学科相近或相关的学科进站。)
4、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
2、准备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须加盖校级学术评定委员会公章)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准备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四类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在信息系统中上传扫描件。
4、请博士导师填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请博士后合作导师填写《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推荐意见可手写或打印,但必须是亲笔签名。并在信息系统中上传扫描件。
5、将1-4号按先后顺序装订成两册,每册单独装订: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加目录、左侧装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
2、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3月6日(最终获选结果预计于5月上旬发布)
热烈欢迎广大博士后积极依托我校流动站申请2017年度“博新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