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科技厅产学研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申报已在省科技厅网站发布,该项目重点支持省内高校院所(含省内外高校院所与江苏各地政府(园区)共建的分支研究机构)的科技人员,面向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开展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引导、鼓励企业主动介入早期研发,出资联合高校院所,开展以应用为导向的原创性和前瞻性技术开发,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为我省未来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和储备。
以省内高校院所或省内外高校院所与江苏各地政府(园区)共建的分支研究机构(应为实体化运行的独立法人)为主体,联合江苏境内注册、非本单位科技人员创办的企业共同申报。项目为双方已有合作基础且正在实施的项目、且企业在本项目前期支付给高校院所的研发经费不低于30万元(与苏南地区企业合作的前期投入不低于50万元)。
产学研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制。项目法人单位须出具申报公函,说明本单位项目申报总体情况,并对项目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企业前期投入的真实性承诺负责,由高校院所(含省外高校院所驻苏分支机构)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推荐申报;省级支持强度原则上不高于企业前期投入的1/2;优先支持高校院所与省产学研产业协同创新基地内企业合作的项目;优先支持中科院等重点科教单位与我省企业合作的项目。
1. 产学研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项目组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团队人数的1/3;联合申报单位必须建立“校企联盟”并有登记备案编号(申报”校企联盟“方式附后);有合作双方按照通用技术开发合同范本签订的、内容明确的、责权利清晰的技术开发合同或协议;企业前期投入以2012年1月1日之后为限,之前投入不再计入。申请省拨经费原则上不高于企业前期投入的1/2。
2. 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再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若项目负责人已有省科技计划的在研项目,可由项目团队的其他参与人申报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3.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法人单位在申报项目时要同时出具信用承诺书。
4. 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1. 申报方式:进入江苏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jstd.gov.cn/),登陆“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管理系统”(网页右下方),填写相关信息。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必备附件等(须打印清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法人单位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
2. 申报单位有产学研合作但未建“校企联盟”的,须登陆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网,进入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在线填报。
3.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25-58139216,13372025200(吕), 13851767778(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