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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江苏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5-03-30

2015年江苏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环规〔2010〕3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奖励办法》的各项要求;

(二)必须是列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的环保科技项目;

(三)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技术评价(指项目验收、评审、鉴定或已授专利等)的项目;

(四)申报的项目必须经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于环保装备或工艺性研究的项目,必须完成生产性试验;

2、能作为商品的项目,必须达到批量生产的水平;

3、管理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必须被使用部门接受并应用于决策和管理实践;

4、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必须在国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公开刊物(或国外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正式出版专著。

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江苏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试行)》(以下简称《推荐书》);

(二)技术评价证明材料(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情况、科技成果鉴定、验收和评审证书,专利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和法定审批文件等)、引用或应用证明等。

《推荐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4份,其中一份为加盖推荐单位或组织印章的原件材料;电子材料1份。申报内容应真实、完整、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简洁。

以上材料请于4月6日前报送江苏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设在省环境科学学会)。

三、《奖励办法》和《推荐书》在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jsses.gov.cn)查询下载。

四、请各地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工作。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苏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俞学如、张 皓,电话:025-86557136; 电子邮箱:jssesjshb@163.com;地址: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 邮编:210036。

校内联系人:袁正英025-58139219

詹妮娜 025-58139210

二О一五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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