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环规〔2010〕3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技术评价(指项目验收、评审、鉴定或已授专利等)的项目;
(四)申报的项目必须经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于环保装备或工艺性研究的项目,必须完成生产性试验;
3、管理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必须被使用部门接受并应用于决策和管理实践;
4、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必须在国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公开刊物(或国外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正式出版专著。
(一)《江苏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试行)》(以下简称《推荐书》);
(二)技术评价证明材料(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情况、科技成果鉴定、验收和评审证书,专利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和法定审批文件等)、引用或应用证明等。
《推荐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4份,其中一份为加盖推荐单位或组织印章的原件材料;电子材料1份。申报内容应真实、完整、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简洁。
以上材料请于4月6日前报送江苏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设在省环境科学学会)。
三、《奖励办法》和《推荐书》在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jsses.gov.cn)查询下载。
苏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俞学如、张 皓,电话:025-86557136; 电子邮箱:jssesjshb@163.com;地址: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 邮编:2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