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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关注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采访全国人大代表、我校能源学院院长张红教授

科学规划迫在眉睫

“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提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但做个最坏的设想,该制度将导致各地更积极地上项目。如果没有严格的科学规划,将造成更严重的盲目发展,国家能全额‘埋单’吗?”全国人大代表、新利18彩票 能源学院院长张红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科学规划是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在法律修正时,应该用更科学的态度去研究现有规划出现偏差的原因,切实做好发展规划。

按照规划,2010年全国风电装机应为500万千瓦,然而截至去年年底就已达125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法自2005年审议通过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每年以高于50%的速度递增。预计到2020年,不考虑电网制约因素,风电有可能达到8000万千瓦到1亿千瓦装机,远远超过原定3000万千瓦的目标;太阳能光伏发电预计也将远超规划发展目标。

在8月27日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可再生能源发展中的规划问题成为焦点之一。

“到了冬天,火力发电厂不能停,就强行让风力发电厂关机,140台风力发电机开4台就够了,其他100多台就在那闲着,而一台风力发电机成本上千万。”全国人大常委许振超描述的是对内蒙古3个风电厂的调研情况,他解释该现象背后的原因之一,是电网建设规划滞后于风电发展。

“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出现了‘盲目跟风、一拥而上’的苗头。”全国人大常委南振中说,大量资本流入风电市场和上游制造领域,全国风力发电机整机制造企业达到60多家,潜在产能明显超过市场需求。

张红分析,出现上述现象,主要是因为我国对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价水平和全局科学规划能力与其产业发展本身不相匹配。

以生物质能为例,近几年建成的生物质能利用项目,因资源的不确定性大,目前已面临严重的资源供应问题。原因之一是评价力度不够:对可以用于种植能源作物的非耕地土地资源不清,相关可利用土地的水资源状况不清,对可利用生物品种的经济性、耐旱性尚未评价。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对相关制造业的带动过盛。”张红解释,太阳能发电带动了光伏电池发展,风力发电带动了风电制造产业发展。但在利用方面,装机容量与实际发电量之间的差距很大。这也是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出台的背景。

“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问题。”张红提议,要加强可再生能源产业科技攻关的力度。只有科技水平、自主创新能力、产业化水平、系统匹配能力都提高了,才能真正促进产业发展。

让张红担忧的是,这次修正并没有体现科技攻关的龙头位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高,国家不补贴电上不了网,企业发展不了,这是现实。但更应该全面科学地思考出现该状况的原因和对策。”

全国人大常委谢克昌在分组审议时指出,需要考虑通过法律的修正,促进可再生能源的科学发展。他建议,在修正案的第9条“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实施规划,应当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发展、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原则”中“因地制宜”前增加“立足国内”;在“规划内容”中应增加“自主创新”的内容。

张红还提出,应加强规划的法律效力。在立法上,应规定能源发展规划的制定程序、效力以及不遵守规划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价格亟待分类细化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尹成杰透露,价格形成机制问题,已经影响了生物质能发电。一些生物质发电企业目前处于亏损运行状态,而如果企业停产又会造成农民的秸秆卖不出去,二者之间形成矛盾。

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问题,我国法律有关条款已有规定。但由于项目管理和价格管理机制问题和企业间的过度竞争,出现了定价过低及同一地区不同电价的不合理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哈斯巴根以内蒙古的情况举例:2008年内蒙古风电装机容量已达到300万千瓦。但目前风电成本较高,上网电价偏低,且各地不统一。有的是每度0.5元,有的0.5元还不到,但相邻省区则是0.6元。“相差一毛钱是相当大的数字,上网电价不统一不利于风电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他将希望寄托于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要完善法律实施办法,尽快制定公布全国可再生能源分类上网电价,完善风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他说,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确立了政府定价与招标定价相结合,政府调控与市场竞争相结合的办法是可行的。

全国人大代表李万忠对此表示赞同。他提出,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初期阶段,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相结合,对产业的自主创新有好处。

在完善上网电价机制上,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在以水电为主的南方,怎样才是“全额保障性收购”?全国人大常委庄先说,在南方丰水期,发电企业经常为水电上网的问题吵得一塌糊涂。他建议,对“全额”两个字慎重处理。

全国人大常委陈斯喜则提出,既然是全额收购,就不应该有收购的最低限额,否则电网企业签订协议时,就可能以已完成最低限额为由不全额收购。

电力与电网要协调发展

近年来,我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迅速,但由于电网建设的相对滞后,在风能丰富的西部和北部地区,电网已开始难以承受风电的快速发展,逐渐成为制约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瓶颈。国家电网公司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应兼顾发电与输电两方面,使电力建设与电网建设协调发展。

据介绍,长期以来,我国电网建设的投资比例远低于电源建设投资,前、后者之比为3∶7。因此虽然近年来电网建设势头很好,去年投资超过2500亿元,但仍相对滞后于电源的建设。风电是近来可再生能源开发的重要内容,而我国陆地风能资源的富集和大规模开发主要集中在西部、北部等偏远地区,电力负荷则集中在中部以及东部和南部。这使得我国在风电发展初期,就面临大规模、高集中度开发和远距离、大容量输送的问题。

对此,国网方面建议,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和建设要跟能源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电力发展规划紧密衔接,并统筹发电侧和输电侧的共同成本,以期实现国家资源的整体最大化节约。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使用应当兼顾输电侧。如果基金的使用范围排除输配电侧的成本,会导致可再生能源立项时不考虑接入系统等输配电侧建设和运行成本,引发无序甚至盲目发展。

另外,智能电网的建设也是打破可再生能源发展瓶颈的重要途径。今年8月21日,国网公司公布了《统一坚强智能电网第一阶段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其目标是构建以特高压电网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统一坚强智能电网。包括“三华”同步电网、西北和东北电网等,涵盖全部电压等级。智能电网建成后,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可再生能源电力入网的问题。 (记者 陈瑜、张超 )

科技日报2009年8月30日

作者:汤洁(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审核:唐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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