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审核:唐明辉
各学院:
本学期课程重修选课已于3月19日至3月24日完成,但仍有部分学生因故未能参加重修选课,经学校研究决定于5月9日(第11周周五)至5月13日(第12周周二)安排本学期重修补选,请需要补选的同学抓紧时间选课,否则将不得参加本学期专修班课程考试及下学期初安排的重修课程考试。
注:重修课程考核方式
1、所有参加专修班的学生于本学期课程结束后必须参加课程考试,如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则视同自动放弃,参加下一次的课程重修。
2、本学期跟班重修和自主学习的课程考试统一安排在下学期初进行。
教 务 处
200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