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动态
通知公告
联系方式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08-0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安排的通知

作者: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审核:唐明辉

各学院:

为了加强重修课的规范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除面广量大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外,原则上不再专门开设重修班,现将课程重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2004级(建筑学院)、2005级、2006级、2007级、2008级重修的学生;

二、重修方式:

1、对于本学期开出的理论课程,学生可通过跟班重修或自主学习的方式完成重修。

2、本学期只对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面广量大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开设专修班,具体课程如下:

数学类课程:《高等数学A-1》、《高等数学B-1》、《线性代数》

物理类课程:《大学物理A-2》、《大学物理B-2》、《大学物理实验A-1》、《大学物理实验B》

化学类课程:《无机与分析化学-1》、《有机化学B》、《有机化学C》、《工程化学》、《物理化学B-2》

英语类课程:《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3》

制图类课程:《工程制图A-1》(机械类制图)、《工程制图B-1》(机械类制图)、《工程制图B-1》(土建类制图)

力学类课程:《工程力学A》

计算机类课程:《大学信息技术基础B》

其他课程:《电路分析基础》、《电子电工学C》、《大学体育》、《金工实习》。

以上专班重修课程的上课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同学们及时关注网站公告

3、对于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的重修,由各学院根据学生网上报名情况自行安排补做事宜。

三、考核方式:

1、本学期跟班重修或自主学习的理论课程考试统一安排在下学期初进行,不得参加本学期的期末考试!若违反规定,擅自参加所报跟班重修课程的期末考试,考试成绩将一律取消。

2、所有专班重修课程的考试安排在本学期课程结束后,如不参加考试,则视同自动放弃。

3、对于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重修课程,在本学期课程结束后,由任课教师安排考核。

四、选课要求:

1、跟班重修选课要求:由于各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不同,凡参加重修报名的同学只能选报下个年级相同专业的相同课程进行重修,否则选课无效,并取消下学期初的考试资格。公办学生只能选报公办相同专业的课程重修,民办学生只能选报民办相同专业的课程重修,不允许跨专业进行报名,也不允许公办与民办交叉报名。

2、专班重修选课要求:

①本学期开设的专班重修课程中有部分课程虽然名称相同,但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相差较大,请同学们根据自己所学专业的教学要求进行选报。

②退选:本学期专班重修课程已经安排补考,对补考后成绩及格的同学允许在所报专班重修课程开课一周内在网上自行办理退选。若未在此时间范围内办理退选,视同选课有效。

3、2007级、2008级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对于这两级学生选课有效的重修课程,学校将按所选学分进行收费。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请参加重修的同学于2009年3月6日至3月12日期间登陆选课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法请参照选课系统“通知公告”内的重修报名指南。

报名网址:http://202.119.248.199,咨询电话:83239990

请各学院务必提醒学生在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教 务 处

2009年3月5日


新利18彩票 首页 Copyright (c) 2015 新利18彩票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邮编:211816
联系我们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