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今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合并放假,结合学校实际,今年我校国庆节和中秋节假期安排如下: 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双休日9月27日、10月10日正常上班、上课。为了更加合理地安排教学进程,学校决定:
学生 |
9月26日第四周周六 |
9月27日第四周周日 |
9月28日 第五周周一 |
9月29日第五周周二 |
9月30日第五周周三 |
老生 |
休息 |
上10月1日第五周周四的课 |
按课表上课 |
按课表上课 |
按课表上课 |
新生 |
休息 |
学院自行安排 |
上10月5日第六周周一的课 |
上10月6日第六周周二的课 |
上10月7日第六周周三的课 |
学生 |
10月1-8日 |
10月9日第六周周五 |
10月10日第六周周六 |
10月11日第六周周日 |
10月12日 第七周周一 |
老生 |
放假 |
按课表上课 |
上10月8日第六周周四的课 |
休息 |
按课表上课 |
新生 |
放假 |
按课表上课 |
上10月8日第六周周四的课 |
休息 |
按课表上课 |
注:老生所缺课程,请任课教师自行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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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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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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