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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药学院开设课程自排考试安排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20-12-11

序号

开课学院

课程名称

教学班组成

考试人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备注

1

药学院

药用高分子材料学

药学1805-1806

63

2020-12-25

13:30-15:30

笃学B304

2

药学院

仪器分析-0009

药学1801-1804

127

2021-01-07

9:00-11:00

厚学楼400

3

药学院

仪器分析-0008

药学1805-1806;药剂1801-1802

109

2021-01-07

9:00-11:00

厚学楼600

4

药学院

药物化学

药学1801-1803

90

2020-12-16

13:30-15:30

笃学B401

5

药学院

药物化学

药学1804-1806

90

2020-12-16

13:30-15:30

笃学B402

6

药学院

药物化学

药剂1801-1802

48

2020-12-16

13:30-15:30

笃学B404

7

药学院

微生物学

药学留1801

7

2020-12-18

1400-1600

在线考试

8

药学院

药学类专业写作

药剂1701-1703;药学1701-1703

172

课程论文/截至202111024/提交至任课老师邮箱

9

药学院

仪器分析-0007(留)

药学(留)1801

7

课程作业/截至2020122824/提交至任课老师邮箱

10

药学院

细胞生物学(留)

药学()1801

7

课程论文/截至202111024/提交至任课老师邮箱

11

药学院

学术写作(留)

药学()1701

6

课程论文/截至202111024/提交至任课老师邮箱

12

药学院

药理学

药学(留)1801

7

课程论文/截至2020123124/提交至任课老师邮箱

12

药学院

药物合成反应

药学(留)1701

7

课程论文/截至202111024/提交至任课老师邮箱

13

药学院

天然药物化学

药学(留)1801

7

课程论文/截至202111224/提交至任课老师邮箱

附:

考生考场规则

一、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无证件者,需到相关部门补办。如未能及时补办,必须携带所在学院办理的带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否则不准参加考试。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考试,按旷考处理。

二、跟班重修的考生必须在跟读班级的考场进行期末考试,不得擅自调换教室。

三、学生必须提前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准再进入考场,逾时以旷考论处。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准交卷离开考场,考试中途原则上不得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及附近逗留、闲谈。

四、学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监考教师调动,按指定位置就座,并将证件放于桌上,以备检查。

五、学生必须本人参加考试,严禁找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

六、考生不得将手机、电子表、书包、资料及与考试有关的电子媒体信息等带入考座,均集中放置在监考人员指定地点。开卷考试可将教师指定的书籍或资料带入考座。考生如发现桌面上有他人书写的、与考试科目有关的字迹或发现桌内有与考试科目有关的物品,必须向监考人员报告,否则,一经发现将按作弊论处。

七、答卷时不得互借文具和计算器。有特殊情况者需经监考教师同意才可借用。

八、考试中不得使用无线通讯工具查看信息,传递和接收与考试有关的信息。

九、考试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为他人提供或获取他人的答题信息。

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尊重监考教师的工作,如有扰乱考场或顶撞监考教师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考生应按监考教师指定的方式交卷。交卷、收卷过程要保持安静,不得相互交谈。待教师清点完试卷宣布离场,考生才能离开,否则缺卷者按“缺考”记载。

十二、考生应诚实参考,考试时不准有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夹带、接传答案、抄袭他人答案、换卷、代考等行为。如发现违纪舞弊者,监考教师有权没收其考卷,并令其立即退出考场。学校将对违纪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作严肃处理。

十三、考风考纪监督举报邮箱:jwckw@njtech.edu.cn。教学运行科联系电话:58139183



药学院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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