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包括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和普遍。这七项基本原则是团结和指导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三个组成部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国家红会和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一套共同的价值标准。
这些原则是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各组成部分在任何时候、任何行动中均需遵守的强制性行为准则。遵守这些原则可确保运动行动的人道性质,并使在全世界开展的广泛活动具有连贯性和一致性。这些原则成为了组织结构、文化和成员各不相同的各国红会之间共同的纽带,使他们的工作具有了统一性和普遍性。
前四项原则(人道、公正、中立和独立)明确了运动存在的原因,激励和影响着运动开展的所有行动。后三项原则(志愿服务、统一和普遍)涉及到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方式。
1. 人道。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本意是不加歧视地救护战地伤员。在国际和国内两方面,努力防止并减轻人们的疾苦,不论这种疾苦发生在什么地方。本运动的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类尊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友谊与合作,促进持久和平。
2. 公正。本运动不因国籍、种族、宗教信仰、阶级或政治见解而有所歧视,仅根据需要,努力减轻人们的疾苦,优先救济困难最紧迫的人。
3. 中立。为了继续得到所有人的信任,本运动在敌对状态下不采取立场,任何时候也不参与带有政治、种族、宗教或意识形态性质的争论。
4. 独立。本运动是独立的。虽然各国红会是本国政府的人道工作助手并受本国法律的制约,但必须始终保持独立自主,以便任何时候都能按本运动的原则行事。
5. 志愿服务。本运动是志愿救济运动,绝不期望以任何方式得到利益。
6. 统一。任何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它必须向所有的人开放,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道工作。
7. 普遍。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是世界性的。在运动中,所有红会享有同等地位,负有同样责任和义务,相互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