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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9]1号)精神,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在时间、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相应规定,今年新增了“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并增加了“引进计划”和“学术交流计划”的申报批次,详情参见《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一,以下简称《申报指南》)。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截止日期
项目类型 |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截止时间 |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 |
引进项目 |
第一批次 |
3月15日 |
3月12日 |
第二批次 |
6月15日 |
6月12日 |
第三批次 |
9月15日 |
9月11日 |
派出项目 |
3月15日 |
3月12日 |
学术交流项目 |
第一批次 |
3月15日 |
3月12日 |
第二批次 |
6月15日 |
6月12日 |
第三批次 |
9月15日 |
9月11日 |
香江学者计划 |
3月20日 |
3月18日 |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
3月20日 |
3月18日 |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
4月25日 |
4月22日 |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申请人仔细阅读《申报指南》,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
2、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在相应栏目按照要求填报申请材料,并网上提交。
3、提交申请纸质材料:
材料 |
引进项目 |
派出项目 |
学术交流项目 |
香江学者计划 |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
项目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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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填写 |
有效身份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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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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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机构正式邀请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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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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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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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邀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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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被会议收录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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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推荐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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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内打“√”对应的材料项目为该交流项目需准备的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需合订成册,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还需将全部申请材料制成一张光盘(5M以内)一并上报。
三、注意事项
1、各流动站按照时序进度,积极组织申报工作,通知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人员尽早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2、各流动站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在应届博士毕业生群体中的宣传,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加入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
3、《申请书》(可在中国博士后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中的“单位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签章。
4、申请人可同时申报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申报的项目岗位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5、申请材料应保证材料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且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6、获资助人员(除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获资助人员)应在资助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外或来华(回国)办理进站手续,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设站单位应核实其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应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8、未尽事宜,详见《申报指南》
四、其它
申请材料接收地点:新利18官方下载 部院士及博士后服务中心(江浦校区行政楼403);
联系人:计老师、岳老师;联系电话:025-58139145、025-58139141;
学校放假期间特殊事务请提前联系。
附件一:附件: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docx
新利18官方下载 部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