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和
省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为深入实施“万名博士后集聚计划”,着力引进培养优秀博士后青年人才,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和省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88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和省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以下简称“两项资助”)的相关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申请对象:截止本通知发布时,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已经获得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
2.江苏省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申请对象: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进入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省属单位和中央驻苏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非在职、以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的进站时间为准)。
具体申请条件和资助标准见附件1。
二、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主页上“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事人才”——“博士后管理服务”栏目,于2021年4月12日至4月26日按要求完成线上填报工作后,在线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并按照申请书、相关证书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4月27日前报送至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审核与报送
4月27日至30日人事处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人的学术道德、知识产权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综合评估,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其中,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按照不超过我校博士后在站人数的40%择优推荐。5月1日至5月5日人事处进行材料审核和网上审批,并将“两项资助”申报纸质材料(各一式2份)报送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博士后流动站的广大在站博士后积极申报省博士后“两项资助”,在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日期之前,请下载申请书格式模板(附件2和3)。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的博士后,应从工作站或创新基地申报,具体请联系合作企业或企业所在地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
2.符合“2021年省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申请条件的在站博士后须同时申报本年度的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和省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项目。
3.省人社厅将从申报省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归国(境)博士申请人中择优向国家人社部推荐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人选,推荐要求和资助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填报之前应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并如实进行填报。
5.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申请人须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
6.申报材料如涉密,要及时做好脱密处理。
7.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不在列入“两项资助”专项资助范围。
联系人:计老师;58139145;
明正楼(行政楼)403办公室。
附件:
1.江苏省博士后“两项资助”申请条件和资助标准
2.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申请表
3.江苏省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
人事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