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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9-06-1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16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陈庭强、张明广、谢小吉、朱育丹、李莎、马博)、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姚山季、陆春华、陈晓君、景文珩、胡燚、程迎春)和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霍峰蔚团队)。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进行考核:

1.调离本省的;2.调离高校的;3.被取消培养资格的。

二、考核内容

依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照《2016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科研业绩、学校配套支持情况等。

三、考核要求

学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

2、各学院请于2019620日前将《2016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talent@njtech.edu.cn,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40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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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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